韵脚:上平十二齊
平仄:平 仄 平 仄 平
拼音: jiāo guì zhī 4 xī
【椒桂】1.椒与桂。皆香木。常用以比喻贤人。汉刘向《九叹·逢纷》:“椒桂罗以颠覆兮,有竭信而归诚。”晋葛洪《抱朴子·汉过》:“养豺狼而歼驎虞,殖枳棘而翦椒桂。”2.指椒实与桂皮。皆调味的香料。宋王禹偁《双鹦志》:“饭之餘者,虽椒桂之味必覆于地;饌之善者,虽膏梁之美或投于秽。”宋苏轼《监试呈诸试官》诗:“缅怀嘉祐初,文格变已甚……调和椒桂釅,咀嚼沙砾碜。”3.指椒浆桂酒。唐李百药《登叶县故城谒沉诸梁庙》诗:“椒桂奠芳樽,风云下虚室。”唐杨炯《大唐益州大都督府新都县学先圣庙堂碑文》:“莫不列苹蘩於上席,行礼敬於质明;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馥】◎ 香气:~~(香气浓烈)。~郁(香气浓烈)。
【馥】《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房六切,音伏。《廣韻》香氣芬馥。又人名。冀州牧韓馥,見《後漢·袁紹傳》。又《廣韻》符逼切《集韻》弼力切,音愎。義同。又《潘岳·射雉賦》彳亍中輟,馥焉中鏑。《註》馥,中鏃聲也。又《集韻》拍逼切,音堛。義同。
【兮】◎ 文言助词,相当于现代的“啊”或“呀”:“路漫漫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兮】《唐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奚。《說文》語有所稽也。从丂八,象氣越丂也。《徐曰》爲有稽考,未便言之。言兮則語當駐,駐則氣越丂也。《增韻》歌辭也。又通作猗。《書·秦誓》斷斷猗,大學引作兮。《莊子·大宗師》我猶爲人猗。又與侯通。《史記·樂書》高祖過沛,詩三侯之章。《註》索隱曰:沛詩有三兮,故曰三侯,卽大風歌。《韻會》歐陽氏曰:俗作〈丷下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