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奉酬袭美先辈吴中苦雨一百韵

加之被皲瘃——奉酬袭美先辈吴中苦雨一百韵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jiā zhī bèi|pī jūn zhú

加之被皲瘃释义

【加】1. 增多:增~。追~。~倍。~封。  2. 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注解。~冕。  3. 把几个数合起来的算法:~法。  4. 施以某种动作:~以。不~考虑。  5. 使程度增高:~工。~强。~剧。  6. 超过:~人一等(形容学问才能超过常人)。  7. 姓。

【加】《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音家。《說文》語相增加也。从力口。《徐曰》會意。《爾雅·釋詁》重也。《註》重也。《玉篇》益也。《論語》又何加焉。又《廣韻》上也,陵也。《論語》吾亦欲無加諸人。《註》陵也。又《增韻》施也,著也。《禮·冠義》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又《韻補》叶居何切,音哥。《東方朔·七諫》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馬蘭踸踔而日加。棄捐葯芷與杜衡兮,余奈世之不知芳何。又叶居之切,音姬。《三略》柔有所設,剛有所施。弱有所用,彊有所加。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被】1. 睡觉时覆盖身体的东西:~子。~单。棉~。毛巾~。羽绒~。~褥。  2. 盖,遮覆:~覆。泽~后世(恩惠遍及后代)。  3. 遭遇,遭受:~灾。~难(nàn)。  4. 介词,用在句中表示主讲是受事者:他~(老板)辞退了。  5. 用在动词前,表示受动:~动。~告。~批评。~剥削。 | ◎ 古同“披”,覆盖。

【被】《唐韻》皮彼切《集韻》《韻會》部靡切,音罷。《說文》寢衣也。《釋名》被,被也,被覆人也。《傅被銘》被雖溫,無忘人之寒。無厚于己,無薄于人。又《唐韻》皮義切,音髲。覆也。《詩·大雅》天被爾祿。《箋》天覆被女以祿位,使祿福天下。又及也。《書·堯典》光被四表。又表也。《儀禮·士昏禮》笲緇被纁裹加于橋。又具也。《戰國策》械器被具。又帶也。《前漢·韓王信傳》國被邊,匈奴數入。又加也。《前漢·高帝紀》高祖被酒,夜徑澤中。《註》爲酒所加也。又把中也。《周禮·冬官·廬人》凡爲殳,五分其長。以其一爲之被而圍之。又負也。《後

【皲瘃】手足受冻坼裂,生冻疮。《汉书·赵充国传》:“将军士寒,手足皸瘃,寧有利哉?”颜师古注引文颖曰:“皸,坼裂也;瘃,寒创也。”宋司马光《投梅圣俞》诗:“飢童袖拥口,手足尽皸瘃。”

加之被皲瘃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