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永州八记

其侧皆诡石、怪木、奇卉、美箭——永州八记

韵脚:去三十三線

平仄:平 仄 平 仄 仄 仄 仄 平 仄 仄 仄

拼音: qí|jī cè|zè|zhāi jiē guǐ shí|dàn guài mù qí|jī huì měi jiàn

其侧皆诡石、怪木、奇卉、美箭释义

【其】1. 第三人物代词,相当于“他(她)”、“他们(她们)”、“它(它们)”;“他(她)的”、“他们(她们)的”、“它(们)的”:各得~所。莫名~妙。三缄~口。独行~是。自食~果。  2. 指示代词,相当于“那”、“那个”、“那些”:~他。~余。~次。文如~人。名副~实。言过~实。  3. 那里面的:~中。只知~一,不知~二。  4. 连词,相当于“如果”、“假使”:“~如是,熟能御之?”  5. 助词,表示揣测、反诘、命令、劝勉:“~如土石何?”  6. 词尾,在副词后:极~快乐。大概~。 | ◎ 〔郦食(

【其】〔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又山名。《前漢·

【侧】1. 旁:~面。~影。~门。~室。~翼。~记(关于某些活动的侧面的报道)。  2. 斜着:~重(zhòng )(偏重)。~射。~卧。~枝。~芽。辗转反~。  3. 卑陋:~陋(a.偏僻简陋;b.指地位低下)。 | ◎ 同“仄”。 | 1. 〔~歪〕倾斜,如“你看那人~~着走”。  2. (側)

【侧】《唐韻》阻力切《集韻》《韻會》札色切,音。旁也,傾也。《詩·召南》在南山之側。《書·洪範》無反無側。《註》不偏邪也。又隘也。《書·堯典》明明揚側陋。又叛黨曰反側。《後漢·光武紀》使反側子自安。又《儀禮·旣夕》有司請祖期曰日側。《註》側,昳也。謂將過中之時。與同。又側注,冠名。酈食其服以見沛公。又側生,茘支名。又與特通。《儀禮·士冠禮》側尊一甒醴。《註》特設一尊醴也。又《聘禮》公側授宰玉。又側授宰幣。《註》謂君特授,不假相也。又同仄。《史記·平準書》公卿鑄鏱官赤側。《註》赤側,錢名。漢典考證:〔《禮·聘禮》

【皆】◎ 全,都:~大欢喜。人人~知。放之四海而~准。

【皆】《唐韻》古諧切《集韻》《韻會》《正韻》居諧切,音街。《說文》俱詞也。《小爾雅》同也。《易·解卦》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鄭康成讀皆如懈,非。又《字彙補》居之切,音箕。《前漢·孟喜傳》箕子者,萬物方荄茲也。《師古註》荄,音皆。古皆荄與箕音同。又叶舉里切,音几。《詩·周頌》以治百禮,降福孔皆。《傳》皆,遍也。與偕通。《荀勗東西廂歌》降福孔偕。 《說文》白字兩見,一在自部,自部之白,疾二切,卽自字。皆字載自部中,則應从白。《集韻》或作皆,非。

【诡】1. 欺诈,奸滑:~称。~道。~诈。~辩(a.无理强辩;b.逻辑学上指似是而非的论证,如“~~论”)。  2. 怪异,出乎寻常:~异。~怪。~秘(隐秘难测)。~谲。  3. 责成:~求(责求,索讨,如“~~无已”)。  4. 违反:言行相~。

【诡】《唐韻》過委切《集韻》《韻會》《正韻》古委切,音垝。《說文》責也。《前漢·京房傳》臣出守郡,自詭效功。《師古註》自以爲憂責也。《孔融·薦禰衡表》昔賈誼求試屬國,詭繫單于。《註》自責必繫單于也。又《玉篇》欺也,謾也。《類篇》詐也。《穀梁傳·文六年》詭辭而出。《註》不以實吿人。又《玉篇》怪也。《莊子·齊物論》是其言也,其名爲弔詭。《註》弔詭,至怪也。又《增韻》異也。《前漢·劉輔傳》此其言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師古註》詭,異於衆也。《後漢·班固傳》殊形詭制。《註》詭,異也。又違也。《前漢·董仲舒傳》有所詭於天

【石】1. 构成地壳的矿物质硬块:~破天惊(喻文章议论新奇惊人)。  2. 指石刻:金~。  3. 指古代用来治病的针:药~。药~之言(喻规劝别人的话)。  4.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5. 姓。 | ◎ 中国市制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

【石】〔古文〕《唐韻》《集韻》《正韻》常隻切《韻會》常亦切,音碩。《增韻》山骨也。《釋名》山體曰石。《易·說卦傳》艮爲山,爲小石。《楊泉物理論》土精爲石,石氣之核也。氣之生石,猶人筋絡之生爪牙也。《春秋·說題詞》石,隂中之陽,陽中之隂,隂精補陽,故山含石。又樂器,八音之一。《書·益稷》擊石拊石。《註》石,磬也。又樂聲不發揚亦曰石。《周禮·春官·典同》厚聲石。《註》鐘太厚則如石,叩之無聲。又堅也。《前漢·揚雄傳》石畫之臣。《師古註》言堅固如石。亦作碩。又星亦稱石。《左傳·僖十六年》隕石于宋五,隕星也。又量名。十斗

【怪】1. 奇异,不平常:~诞(离奇古怪)。~事。~物。~讶。~圈(quān )。~话。~异。奇形~状。  2. 惊奇:大惊小~。~不得。  3. 传说中的妖魔之类:鬼~。妖~。  4. 性情乖僻或行为异样的人:~癖(古怪的癖好)。~僻(古怪)。  5. 很,非常:~好的天气。  6. 怨,责备:不~你。~罪。~怨。

【怪】《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壞切,乖去聲。《說文》異也。《增韻》奇也。《風俗通》怪者,疑也。《白虎通》異之言怪也。凡行之詭異曰怪。《中庸》索隱行怪。又狀貌之瑰異亦曰怪。《書·禹貢》鉛松怪石。又《莊子·逍遙遊》齊諧者,志怪者也。又氣變常,人妖物孽曰怪。《揚子·太經》怪分靑赤白黑黃,皆物怪也。又怪哉,驚歎之詞。又姓。《春秋元命苞》炎帝臣怪義。又通作傀。《周禮·春官·大司樂》大傀異烖。《註》傀猶怪也。舊音怪。俗遂作怪。又叶古僞切,音貴。《馬融·長笛賦》波散廣衍,實可異也。牚距劫遌,又足怪也。《易林》五心六

【木】1. 树类植物的通称:树~。乔~。灌~。~石(树木和石头,喻没有知觉和情感的东西)。缘~求鱼。  2. 木料、木制品:~材。~器。~刻。~匠。~已成舟。  3. 棺材:棺~。  4. 质朴:~讷(朴实迟钝)。  5. 呆笨:~鸡。  6. 感觉不灵敏,失去知觉:麻~。  7.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8. 姓。

【木】《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莫卜切,音沐。《說文》冒也。冒地而生,東方之行。从屮,下象其根。《徐鍇曰》屮者,木始申坼也,萬物皆始於微,故木从屮。《白虎通》木之爲言觸也。《玉篇》燧人氏鑽出火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易·說卦傳》爲木。《疏》木可以揉曲直,卽順之謂也。《禮·月令》某日立春,盛德在木。《疏》春則爲生,天之生育,盛德在於木位。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太師》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木,柷敔也。又質樸。《論語》剛毅木訥近仁。又木彊,不和柔貌。《前漢·周勃傳》

【奇】1. 特殊的,稀罕,不常见的:~闻。~迹。~志。~观。~妙。~巧。~耻大辱。  2. 出人意料的,令人不测的:~兵。~计。~袭。出~制胜。  3. 惊异,引以为奇:~怪。惊~。不足为~。 | 1. 数目不成双的,与“偶”相对:~数(不能被二整除的数,如一、三、五、七、九等,正的奇数亦称“单数”)。  2. 零数:~零(不满整数的数)。~羡(赢余,积存的财物)。有~(如“八分~~”即八分多一点)。

【奇】《廣韻》《集韻》《韻會》渠羈切《正韻》渠宜切,音琦。異也。《莊子·北遊篇》萬物一也。臭腐化爲神奇,神奇復化爲臭腐。《仙經》人有三奇,精,氣,神也。又祕也。《史記·平傳》平凡六出奇計,其奇祕世莫得聞。又姓。又天神名。《淮南子·地形訓》窮奇廣莫,風之所生也。又四凶之一。《史記·五帝紀》少皡氏有不才子,天下謂之窮奇。《註》窮奇,卽共工氏。又獸名。《司馬相如·上林賦》窮奇犀。《註》狀如牛,蝟毛,音如嘷狗,食人。又江神謂之奇相。《江記》帝女也。卒爲江神。又與琦通。又《廣韻》《集韻》《韻會》居宜切,音羈。一者,奇也。

【卉】1. 草的总称:奇花异~。  2. 花:奇~怪草。  3. 姓氏。

【卉】《篇海》許偉切,音虺。衆也。百艸總名。《正字通》俗字。

【美】1. 好,善:~德。~学。~谈。审~。~丽。~容(美化容貌)。~不胜收。  2. 得意,高兴:~滋滋的。  3. 称赞,以为好:赞~。~言。~誉。  4. 指“亚美利加洲”(简称“美洲”):北~。南~。  5. 指“美国”:~元。~籍华人。

【美】《廣韻》《集韻》《韻會》無鄙切,音眯。《說文》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給膳也。美與善同意。《註》羊大則美,故从大。《五經文字》从犬从火者,譌。《詩·召南·甘棠序》美召伯也。《疏》善者言美,惡者言刺。又《廣韻》好色。《詩·邶風》匪女之爲美。《傳》非爲其徒說美色而已。又《正韻》嘉也,好也。又《韻補》叶明祕切。《劉向·九歎》揚精華以眩耀兮,芬郁渥而成美。結桂樹之旖旎兮,紉荃蕙與辛夷。夷音異。 《玉篇》或作媺。

【箭】1. 用弓发射到远处的兵器:弓~。~镞。~头。~在弦上(喻事情已经到了不得不做或话已经到了不得不说的地步)。  2. 箭能射到的距离:一~之遥。~步。  3. 形容急切、迅速:归心似~。

【箭】〔古文〕《廣韻》《集韻》《韻會》子賤切,音餞。《說文》矢也。《揚子·方言》自關而東曰矢,江、淮曰,關西曰箭。《釋名》箭,進也。又竹之小者曰箭。《周禮·夏官》東南曰揚州,其利金錫竹箭。《註》箭,篠也。《史記·夏本紀》震澤致定,竹箭旣布。《竹譜》箭竹,高者不過一丈,節閒三尺,堅勁,中矢。江南諸山皆有之,會稽所生最精好。又漏箭。《周禮·挈壷氏註》主定漏刻,先王分十二時於一晝一夜,閒以漏箭,準十二時爲百刻,分晝夜而定長短,故立此官掌之。又博箸也。《博雅》博箸謂之箭。又《華山記》箭括峰上有穴,裁見天日,攀緣自穴中而

其侧皆诡石、怪木、奇卉、美箭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