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四十九宥
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dé|děi|de zēng|céng yāo sù|xiǔ|xiù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曾】1.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祖父。~孙。 2. 古同“增”,增加。 3. 竟,简直,还(hái ):“以君之力~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山、王屋何?” 4. 姓。 | 1. 尝,表示从前经历过:~经。未~。何~。~几何时。 2. 古同“层”,重(chǒng )。 典
【曾】《唐韻》昨稜切《集韻》《韻會》徂稜切,音層。《說文》詞之舒也。从八从曰聲。《九經字樣》曾从。,古文窻字。下从曰,上从八,象氣之分散也。經典相承,隷省作曾。《詩·大雅》曾莫惠我師。《論語》曾是以爲孝乎。《孟子》爾何曾比予於是。又《廣韻》經也。《增韻》嘗也。《韻會》乃也,則也。又與層通。《後漢·張衡傳》登閬風之曾城兮。《文選》作層城。又《廣韻》作滕切《集韻》《韻會》咨騰切,音增。《書·武成》惟有道曾孫周王發。《爾雅·釋親》王父之考爲曾祖,孫之子爲曾孫。《註》曾,猶重也。又《左傳·襄十八年》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
【邀】1. 约请:~请。~集。应~。 2. 取得,希求:~赏。~准。~宠。~功请赏。 3. 阻留:~击(拦击)。~截。
【邀】《廣韻》于宵切《集韻》《韻會》伊消切《正韻》伊堯切,音腰。《廣韻》遮也。《晉書·陶潛傳》王弘令潛故人齎酒于半道,邀之。又《正韻》招也。《李白詩》舉杯邀明月。又《集韻》求也。通作徼。《中庸》小人行險以徼倖。又《正韻》通作要。《孟子》使數人要於路。《又》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漢典考證:〔《晉書·陶潛傳》王弘令潛故人,賷酒于半道邀之。〕 謹照原文賷改齎。 考證:〔《晉書·陶潛傳》王弘令潛故人,賷酒于半道邀之。〕 謹照原文賷改齎。
【宿】1. 住,过夜,夜里睡觉:住~。留~。露~。~舍(shè)。~营。 2. 年老的,长久从事某种工作的:~将(经验丰富的老将)。~儒。名~。 3. 平素,素有的:~愿。~志。~疾。~敌。~心。 4. 隔夜的,隔年的:~雨(昨夜的雨)。~根。~草。 5. 姓。 | ◎ 夜:一~。两~。 | ◎ 星座:星~。
【宿】〔古文〕夙《廣韻》息逐切《集韻》《韻會》息六切,音夙。《說文》止也。《玉篇》夜止也,住也。《詩·周頌》有客宿宿,有客信信。《註》一宿曰宿,再宿曰信。《周禮·地官》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又星宿各止其所,故名宿。二十八宿,亦名二十八次。次,舍也。《釋名》宿,宿也,言星各止住其所也。又《增韻》安也,守也。《左傳·昭二十九年》官宿其業。《註》宿,安也。又《周禮·宮正註》諸吏直宿,謂職王宮之守衞者。又《廣韻》素也。《史記·信陵傳》晉鄙嚄咤宿將。又《莊子·列傳》雖當世宿學,不能自解免也。又國名。《春秋·隱二年》及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