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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竿命爵分雄雌——竞渡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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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jiē gān mìng jué fēn|fèn xióng cí

揭竿命爵分雄雌释义

【揭竿】1.举竿;持竿。《庄子·庚桑楚》:“若规规然,若丧父母,揭竿而求诸海也。”成玄英疏:“似儋揭竿木,寻求大海,欲测深底,其可得乎!”汉贾谊《过秦论上》:“﹝陈涉﹞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2.特指武装暴动。《旧唐书·柳璨传论》:“李氏之失驭也……狐鸣鴟啸,瓦解土崩。带河礪岳之门,寂无琨逖;奋挺揭竿之类,唯効敦玄。”清昭槤《啸亭杂录·杨诚斋军门》:“公尝入陛见,其署篆者暴虐,激变营兵,乱军蒲大芳揭竿而起。”陈毅《满江红·黄金海岸》词:“独立非洲西北始,揭竿而起相踵接。”3.竖立旗竿。《

【命爵】爵位;赐给官职。南朝梁沉约《常僧景等封侯诏》:“宜命爵啟土,以奬厥劳。”《明史·陈遇传》:“命爵輒辞,终成其高。”汉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雄】1. 阳性的,与“雌”相对:~性。~鸡。~狮。~蕊。~蜂。  2. 强有力的:~壮。~健。~伟。~厚。~浑。~劲。~奇。~踞。~视。~姿。~心。~关。~图。~辩。~才大略。  3. 强有力的人或国家:~杰(a.才能出众的人;b.才能出众)。~俊。英~。枭~。奸~。称~。

【雄】〔古文〕赨《集韻》《韻會》胡弓切,音熊。《說文》鳥父也。《爾雅·釋鳥》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詩·邶風》雄雉于飛,泄泄其羽。又《集韻》牡也。《詩·齊風》雄狐綏綏。○按詩衞風傳云:飛曰雌雄,走曰牝牡。然齊風言雄狐,狐,走類也,亦曰雄。《正字通》云:物各有雌雄,鱗介至蟣蝨皆然,詩傳分屬獸禽,非。又《集韻》一曰武稱。《左傳·襄二十一年》齊莊公朝指殖綽郭最曰:是寡人之雄也。《人物志》草之精秀者爲英,鳥之將羣者爲雄。張良是英,韓信是雄。又州名。《韻會》本涿郡地,周置雄州。又南雄州,百粵地南,漢置雄州,宋加南字。

【雌】1. 母的,阴性的,与“雄”相对:~性。~花。~雄。  2. 〔~黄〕矿物,橙黄色,可做颜料,古时用来涂改文字,如“信口~~”(随意讥评)。  3. 柔羽。 典

【雌】〔古文〕《唐韻》七移切《集韻》《韻會》七支切,音姕。《說文》鳥母也。从隹从此。《詩·小雅》誰知烏之雌雄。又《廣韻》牝也。《詩·小雅》以雌以雄。《史記·司馬相如·上林賦·素雌註》索隱曰:素雌,猿之雌者。餘詳雄字註。又《集韻》《正韻》千西切,音妻。《集韻》牝也。《莊子·齊物論》猿猵狚以爲雌。zdic.net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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