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八語
平仄: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wèi dé|děi|de suǒ jié gēn
【未】1. 不,不曾,没有:~必。~曾(céng )。~来。~尝。~竟(没有完成的)。~及(a.没有来得及;b.没有达到)。 2. 地支的第八位,属羊。 3. 用于记时:~时(下午一点至三点)。 4. 放在句末,表示疑问:“君除吏尽~?吾亦欲除吏”。 典
【未】《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又《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又《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又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所】〔古文〕《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又《商頌》及爾斯所。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又《召誥》王敬作所。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
【结根】犹植根,扎根。《古诗十九首·冉冉孤生竹》:“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唐杜甫《庭前甘菊花》诗:“念兹空长大枝叶,结根失所缠风霜。”清黄鷟来《雨晴游弘济寺访蒲庵和尚》诗:“结根凌虚无,下顾惊魂魄。”
大概只有天才能够理解这种高深莫测的诗句意味着什么,普通人自己琢磨去吧╮(╯_╰)╭
这句“结根未得所”啥玩意儿啊?!明明就是典型的!没!说!清!楚!型!诗!诗人写这句的时候是怎么想的呢?感觉像是他写到一半突然被拍了一下,然后突然忘了下一句要写什么,于是硬生生补了这句“结根未得所”想给读者留个悬念,结果悬念悬到现在都没解开啊!
这句诗简直就是文字界的悬疑大片,又有点像传说中的禅宗公案啊!一群僧侣围在一起,一句话猛地就把他们的大脑绕进死胡同,然后他们陷入沉思,最后幡然醒悟,突破人生境界!只不过这句诗让读者绕进去的是脑袋,而不是境界。(;′⌒`)
真是一句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诗句呢!明明五个字都不够数的!谜什么解,心里那个谜才叫谜!我感觉这位诗人在写这句诗的时候一定内心是嗷嗷刺激的,脑海里划过了一大群蘑菇争相生长的画面,于是乎写出了这个有刺激感的诗句。( •̀ 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