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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永中幽丽奇处也——永州八记

韵脚:上三十五馬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jiē yǒng 1|4 yōu lì|lí qí|jī chǔ|chù yě

皆永中幽丽奇处也释义

【皆】◎ 全,都:~大欢喜。人人~知。放之四海而~准。

【皆】《唐韻》古諧切《集韻》《韻會》《正韻》居諧切,音街。《說文》俱詞也。《小爾雅》同也。《易·解卦》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鄭康成讀皆如懈,非。又《字彙補》居之切,音箕。《前漢·孟喜傳》箕子者,萬物方荄茲也。《師古註》荄,音皆。古皆荄與箕音同。又叶舉里切,音几。《詩·周頌》以治百禮,降福孔皆。《傳》皆,遍也。與偕通。《荀勗東西廂歌》降福孔偕。 《說文》白字兩見,一在自部,自部之白,疾二切,卽自字。皆字載自部中,則應从白。《集韻》或作皆,非。

【永】1. 水流长:“江之~矣”。  2. 久远:~远。~生。隽~。~昼(长昼)。~年(a.整年;b.长寿)。~诀。~志不忘。~垂不朽。  3. 古同“咏”,以诗词等来叙述。

【永】《唐韻》《集韻》《正韻》于憬切,音栐。《說文》水長也。象水巠理之長。《詩·周南》江之永矣。又《爾雅·釋詁》遠也,遐也。《揚子·方言》凡施于衆長謂之永。《書·大禹謨》萬世永賴。《詩·周頌》永觀厥成。又州名。《韻會》唐置以二水名。又姓。《列仙傳》有永石公。又《集韻》《正韻》與詠同。《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傳》謂歌詠其義,以長其言也。音詠。又如字。

【中】1. 和四方、上下或两端距离同等的地位:~心。当(dàng)~。~原。~华。  2. 在一定范围内,里面:暗~。房~。~饱。  3. 性质或等级在两端之间的:~辍(中途停止进行)。~等。~流砥柱。  4. 表示动作正在进行:在研究~。  5. 特指“中国”:~式。~文。  6. 适于,合于:~看。 | 1. 恰好合上:~选。~奖。~意(会意,满意)。  2. 受到,遭受:~毒。~计。  3. 科举考试被录取:~举。~状元。 典

【中】〔古文〕《唐韻》陟弓切《集韻》《韻會》《正韻》陟隆切,音忠。《書·大禹謨》允執厥中。《周禮·地官·大司徒》以五禮防民僞,而敎之中。《左傳·成十三年》劉子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又《左傳·文元年》舉正於中,民則不惑。《註》舉中氣也。又司中,星名。在太微垣。《周禮·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又《前漢·律歷志》春爲陽中,萬物以生。秋爲隂中,萬物以成。又中央,四方之中也。《書·召誥》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註》洛爲天地之中。《張衡·東京賦》宅中圓大。又正也。《禮·儒行》儒有衣冠中。《周禮·秋官·司刺

【幽】1. 隐藏,不公开的:~会。~居(a.隐居;b.幽静的住处)。~愤。~咽。  2. 形容地方很僻静又光线暗:~谷。~静。~暗。  3. 沉静而安闲:~闲。~趣(幽雅的趣味)。~婉。  4. 把人关起来,不让跟外人接触:~禁。~闭。~囚。  5. 迷信的人指阴间:~灵。~魂。  6. 古地名,大致相当于今中国河北省、辽宁省南部一带:~州。~燕(yān )。

【幽】《唐韻》《集韻》於虯切《韻會》幺虯切《正韻》於尤切,音呦。《說文》幽隱也。《易·履卦》幽人貞吉。《疏》幽隱之人,守道貞吉。《禮·儒行》幽居而不淫。《疏》君子雖復隱處,常自修整不傾邪也。《後漢·章帝章和元年詔》光照六幽。《註》謂六合幽隱之處也。又《爾雅·釋詁》幽,微也。《疏》幽者,深微也。《史記·樂書》極幽而不隱。又《玉篇》幽,深遠也。《易·繫辭》无有遠近幽深。《疏》言易之告人,无問遠之與近,及幽邃深遠之處,皆告之也。《詩·小雅》幽幽南山。《註》幽幽,深遠也。又《玉篇》幽,不明。《正韻》幽,闇也。《書·舜典

【丽】1. 好看,漂亮:美~。秀~。明~。绚~。富~。~质(女子美好的品貌)。风和日~。  2. 附着:附~。 | 1. 〔高~〕朝鲜历史上的王朝,旧时习惯上沿用指称朝鲜。  2. 古同“罹”,遭遇。

【丽】《集韻》麗古作丽。註詳鹿部八畫。(麗)〔古文〕麗《唐韻》《集韻》《韻會》郞計切《正韻》力霽切,音隷。《說文》旅行也。鹿之性,見食急,則必旅行。又《司馬相如·大人賦》駕應龍象輿之蠖略委麗兮。《師古註》行步進止貌。又《玉篇》偶也。《易·兌卦》麗澤兌。《註》麗,猶連也。《周禮·夏官·校人》麗馬一圉。《註》兩馬也。《又》束帛麗皮。《註》兩皮也。《史世紀》太昊始制嫁娶麗皮爲禮。《釋義》麗,偶數也。又《玉篇》好也。《廣韻》美也。《楚辭·招魂》被文服纖麗而不奇些。又《前漢·東方朔傳》以道德爲麗。又《玉篇》數也。《詩·大

【奇】1. 特殊的,稀罕,不常见的:~闻。~迹。~志。~观。~妙。~巧。~耻大辱。  2. 出人意料的,令人不测的:~兵。~计。~袭。出~制胜。  3. 惊异,引以为奇:~怪。惊~。不足为~。 | 1. 数目不成双的,与“偶”相对:~数(不能被二整除的数,如一、三、五、七、九等,正的奇数亦称“单数”)。  2. 零数:~零(不满整数的数)。~羡(赢余,积存的财物)。有~(如“八分~~”即八分多一点)。

【奇】《廣韻》《集韻》《韻會》渠羈切《正韻》渠宜切,音琦。異也。《莊子·北遊篇》萬物一也。臭腐化爲神奇,神奇復化爲臭腐。《仙經》人有三奇,精,氣,神也。又祕也。《史記·平傳》平凡六出奇計,其奇祕世莫得聞。又姓。又天神名。《淮南子·地形訓》窮奇廣莫,風之所生也。又四凶之一。《史記·五帝紀》少皡氏有不才子,天下謂之窮奇。《註》窮奇,卽共工氏。又獸名。《司馬相如·上林賦》窮奇犀。《註》狀如牛,蝟毛,音如嘷狗,食人。又江神謂之奇相。《江記》帝女也。卒爲江神。又與琦通。又《廣韻》《集韻》《韻會》居宜切,音羈。一者,奇也。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也】1. 副词,表示同样、并行的意思:你去,我~去。  2.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一点儿~不错。  3.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虽然你不说,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4. 文言语气助词(❶表判断;❷表疑问;❸表停顿;❹形容词尾)。  5.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罢。

【也】〔古文〕《唐韻》羊者切《集韻》《正韻》以者切,音野。語已辭。《說文徐註》語之餘也。凡言也,則氣出口下而盡。《玉篇》所以窮上成文也。《廣韻》語助之終。柳宗元曰:決辭也。又發語辭。《岑參詩》也知鄕信曰應疎。又姓。明也伯先。又《劉攽曰》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杜甫詩》靑袍也自公,是也。又《正韻》養里切,同迤。又《六書正譌》古文匜字。註詳匚部三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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