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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经诹律——郓州谿堂诗

平仄:平 平 平 仄

拼音: jī|qǐ jīng lǜ zōu

稽经诹律释义

【稽】1. 停留:~留。~滞。  2. 考核:~核。~查。~考。无~之谈。  3. 计较:反唇相~。  4. 至。  5. 姓。 | ◎ 〔~首〕古代的一种礼节,跪下,拱手至地,头也至地。 典

【稽】〔古文〕《廣韻》古奚切《集韻》《韻會》堅奚切《正韻》堅溪切,音雞。考也,計也議也,合也,治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易·繫辭》於稽其類。《註》考也。《禮·緇衣》行必稽其所敝。《註》猶考也,議也。又《儒行》古人與稽。《註》稽猶合也。古人與合,則不合於今人也。《周禮·天官·小宰》聽師田以稽。《註》,閱也。稽,計也。合也。合計其士之卒伍,閱其兵器,爲之要簿也。《前漢·賈誼傳》婦姑不相說,則反脣而相稽。《註》相與計較也。又留止也。《說文徐註》禾之曲止也,尤者異也。有所異處,必稽考之,卽遲留也。《前漢·食貨志

【经】1. 织布时用梭穿织的竖纱,编织物的纵线,与“纬”相对:~纱。~线。~纶(a.整理过的蚕丝;b.喻政治规划)。  2. 地理学上指通过南北极与赤道成直角的线(亦作“子午线”):东~。西~。~度。~纬仪。  3. 作为思想、道德、行为等标准的书,亦称宗教中讲教义的书,或称某一方面事物的专著:诗~。易~。~书。~卷。~文。~义。~传(zhuàn )(儒家经典与注疏的合称)。四书五~。~史子集。黄帝内~。  4. 治理,管理:~理。~营。~商。~济。~纪。~天纬地。  5. 通过:~过。~历。~验。~手。~办。

【经】〔古文〕坕《唐韻》《廣韻》古靈切《集韻》《韻會》《正韻》堅靈切,音涇。《說文》織也。《玉篇》經緯,以成繒帛也。《易·屯卦》君子以經綸。《疏》經,謂經緯。又《易·頤卦》拂經於丘。《註》經猶義也。又《書·酒誥》經德秉哲。《傳》能常德持智。《左傳·昭二十五年》夫禮,天之經也。《註》經者,道之常。又《詩·大雅》經之營之。《傳》經,度之也。又《周禮·天官·冢宰》體國經野。《註》經,謂爲之里。《疏》南北之道謂之經,東西之道謂之緯。又《周禮·天官·大宰》以經邦國。《註》經,法也。王謂之禮經常所秉以治天下者也。又《禮·月

【律】1. 法则,规章:纪~。法~。定~。规~。清规戒~。~师。  2. 约束:~己。  3. 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4. 旧诗的一种体裁:~诗。  5. 姓。 典

【诹】◎ 在一起商量事情,询问:~吉(商订好日子)。咨~。~访。 方言集汇

【诹】《唐韻》子于切《集韻》《韻會》遵須切,音。《說文》聚謀也。《爾雅·釋詁》謀也。《玉篇》問政事也。《詩·小雅》周爰咨諏。《左傳·襄四年》咨事爲諏。《儀禮·特牲饋食禮》不諏日。又星名。《禮·月令·鄭註》孟春者,日月會于諏訾,而斗建寅之辰也。諏本又作娵。又《集韻》《韻會》《正韻》將侯切,音陬。又《集韻》房尤切,音浮。義同。 《類篇》或作。《說文長箋》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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