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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适又忘适——隐几

韵脚:入十三末

平仄:仄 仄 仄 平 仄

拼音: yòu jì shì wàng

既适又忘适释义

【又】1. 表示重复或继续,指相同的:今天~下雨了。  2. 表示加重语气、更进一层:你~不是小孩!  3. 表示几种情况或几种性质同时存在:~高~大。  4. 再加上,还有:~及。十~五年。  5. 表示转折:这个人挺面熟,一下子~想不起来他叫什么。

【又】《唐韻》于救切《集韻》《韻會》尤救切《正韻》爰救切,音宥。《說文》手也。象形。三指者,手之多,略不過三也。《韻會》偏旁作。又《廣韻》又,猶更也。又《韻補》叶夷益切,音亦。復也。《詩·小雅》人之齊聖,飮酒溫克。彼昏不知,壹醉日富。各敬爾儀,天命不又。富音偪。

【既】1. 动作已经完了:~往不咎。~而。  2. 已经:~成事实。~定。  3. 常与“且”、“又”连用,表示两者并列:~快又好。 典

【适】1. 切合,相合:~当。~龄。~销。~度(dù)(程度适当)。~应(适合客观条件或需要)。  2. 舒服:~意。舒~。  3. 刚巧:~中。~值(恰好遇到)。~可而止。  4. 刚才,方才:~才(刚才)。~间。  5. 往,归向:无所~从。  6. 旧称女子出嫁:~人。

【适】《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施隻切,音釋。《說文》之也。《廣韻》往也。《正韻》如也,至也。《詩·鄭風》適子之館兮。《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又《廣韻》樂也。《正韻》安便也,自得也。《詩·鄭風》適我願兮。《莊子·大宗師》適人之適,不自適其適。又從也。《書·多士》惟我事不貳適。《註》言割殷之事無私心,一于從帝而無貳也。《左傳·昭十五年》民知所適。又《正韻》適然,猶偶然也。《書·康誥》乃惟眚災適爾。《註》適,偶也。又事之常然者。亦曰適然。《前漢·贾誼傳》以是爲適然耳。又《韻會》適來,猶爾來也。又甫爾之辭。

【忘】◎ 不记得,遗漏:~记。~却。~怀。~我。~情。~乎所以。

【忘】《集韻》《韻會》武方切《正韻》無方切,音亡。《說文》不識也。《增韻》忽也。又遺也。《書·微子之命》予嘉乃德,曰篤不忘。謂不遺也。又《儀禮·士冠禮》壽考不忘。《註》長有令名,不忽然而遽盡也。又善忘,病也。《莊子·達生篇》氣下而不上,則使人善忘。又坐忘,無思慮也。《莊子·大宗師》回坐忘。又《廣韻》《正韻》巫放切《集韻》《韻會》無放切,音妄。《韻會》棄忘也。《增韻》遺忘也。《周禮·地官·司刺》三宥,一曰遺忘。又志不在也。《左傳·隱七年》鄭伯盟,歃如忘。《註》志不在于歃血也。又《韓愈·別竇司直詩》中盤進橙栗,投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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