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奉平淮夷雅表。方城命愬守也卒入蔡得其大丑以平淮右

其良既宥——奉平淮夷雅表。方城命愬守也卒入蔡得其大丑以平淮右

韵脚:去四十九宥

平仄:平 平 仄 仄

拼音: qí|jī liáng jì yòu

其良既宥释义

【其】1. 第三人物代词,相当于“他(她)”、“他们(她们)”、“它(它们)”;“他(她)的”、“他们(她们)的”、“它(们)的”:各得~所。莫名~妙。三缄~口。独行~是。自食~果。  2. 指示代词,相当于“那”、“那个”、“那些”:~他。~余。~次。文如~人。名副~实。言过~实。  3. 那里面的:~中。只知~一,不知~二。  4. 连词,相当于“如果”、“假使”:“~如是,熟能御之?”  5. 助词,表示揣测、反诘、命令、劝勉:“~如土石何?”  6. 词尾,在副词后:极~快乐。大概~。 | ◎ 〔郦食(

【其】〔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又山名。《前漢·

【良】1. 好:~好。善~。~辰美景。~知~能(中国古代唯心主义哲学家指人类不学而知的、不学而能的、先天具有的判断是非与善恶的能力)。~莠不齐。  2. 很:~久。~多趣味。用心~苦。  3. 诚然,的确:“古人秉烛夜游,~有以也”。“以为犬~我友”。  4. 姓。 典

【良】〔古文〕《廣韻》《集韻》《韻會》呂張切《正韻》龍張切,音梁。《說文》善也。《廣韻》賢也。《釋名》良,量也。量力而動,不敢越限也。《書·益稷》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又《太甲》一人元良,萬邦以貞。《註》元,大。良,善也。又《論語》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朱註》良,易直也。又《爾雅·釋詁》良,首也。又《博雅》良,長也。又《正韻》器工曰良。《禮·月令》陶器必良。《周禮·天官·王府》掌凡良貨賄之藏。又《內府》掌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又《春官·巾車》凡良車散車不在等者,其用無常。《註》作之有功有沽。《疏》精作爲功則曰

【既】1. 动作已经完了:~往不咎。~而。  2. 已经:~成事实。~定。  3. 常与“且”、“又”连用,表示两者并列:~快又好。 典

【宥】◎ 宽容,饶恕,原谅:~罪。~恕。原~。宽~。尚希见~。 典

【宥】《唐韻》于救切《集韻》《韻會》尤救切《正韻》爰救切,音又。《說文》寬也。《徐鉉曰》寬之而已,未全放也。《易·解卦》君子以赦過宥罪。又《周禮·秋官》司刺掌三刺三宥之法,一宥曰不識,再宥曰過失,三宥曰遺忘。又《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謂不識而誤犯,雖大必赦宥也。《君》狃于姦宄,敗常亂俗,三細不宥。《註》犯此三者,雖小罪不可宥也。又宏深也。《詩·周頌》夙夜基命宥密。《註》言其夙夜積德,以承藉天命者,宏深而靜密也。又助也。《左傳·僖二十五年》晉侯朝於王,王饗醴,命之宥。《註》又加之以幣帛,以助勸也。又以樂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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