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lóu chì jìn qǐ bié|biè xuān huī
【楼】1. 两层和两层以上的房屋;亦指建筑物的上层部分或有上层结构的,或指楼房的一层:~房。~梯。~道。~层。城~。岗~。阁~。~台。~船。办公~。高~大厦。 2. 姓。
【敕】1. 帝王的诏书、命令:~命。~书。~封。奉~。宣~。 2. 告诫:申~。戒~。 3. 古同“饬”,整顿。
【敕】《廣韻》恥力切《集韻》《韻會》蓄力切,音勅。《說文》試也。《爾雅·釋詁》敕勞。《註》敕者,相約敕也。亦爲勞苦。《釋名》敕,飭也,使自警飭,不敢廢慢也。《史記·樂書》余每讀虞書,至於君臣相敕。《後漢·安帝紀》能敕身率下。《韓非子·主道篇》賢者敕其才,君因而任之。又《後漢·光武紀註》漢制度曰: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誡敕者,謂敕刺史太守。《正字通》宋敕或用之於獎諭,非敕初意。明制,差遣諸臣,予敕行事,備載職守,申以勉詞。凡褒嘉責讓,用敕,詞皆散文。六品以下官贈封稱敕命,始用四六。
【近】1. 距离短,与“远”相对:接~。附~。靠~。~路。~景。舍~求远。~在眉睫。~朱者赤,~墨者黑。~水楼台。 2. 现在以前不久的时间:~况。~来。~代。~岁。~闻。~照。~体诗。 3. 亲密:亲~。~亲。~臣。平易~人。 4. 差别小,差不多:接~。相~。 5. 浅显:言~旨远。
【近】〔古文〕《廣韻》其謹切《集韻》《韻會》《正韻》巨謹切,音瘽。《玉篇》不遠也。《詩·小雅》會言近止。《易·繫辭》近取諸身。又《廣韻》幾也。言庶幾也。《論語·其庶乎註》庶言近道也。又《韻會》迫也。《易·繫辭》二多譽,四多懼,近也。《註》位偪于君也。又《廣韻》《集韻》《韻會》巨靳切,音覲。《說文》附也。《增韻》親也,近之也。《書·五子之歌》民可近,不可下。又《洪範》是訓是行,以近天子之光。《韻會》凡遠近之近,上聲。附近之近,去聲。又《集韻》居吏切,音記。已也。辭也。《詩·大雅》往近王舅。《註》辭也。
【起】1. 由躺而坐或由坐而立等:~床。~立。~居。~夜。 2. 离开原来的位置:~身。~运。~跑。 3. 开始:~始。~码(最低限度,最低的)。~步。~初。~讫。~源。 4. 拔出,取出:~锚。~获。 5. 领取(凭证):~护照。 6. 由下向上,由小往大里涨:~伏。~劲。~色。 7. 发生,产生,发动,提出:~风。~腻。~敬。~疑。~义。~诉。 8. 长出:~痱子。 9. 拟定:~草。 10. 建造,建立:~房子。白手~家。 11. 群,组,批:一~(一块儿)。 12. 量词,指件,宗
【别】1. 分离:~离。~情。~绪(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分~。告~。久~重逢。分门~类。 2. 差别:霄壤之~。 3. 分类:类~。性~。职~。级~。派~。 4. 另外的:~人。~号。~字。~墅。~论。~开生面。 5. 卡住,插住,绷住:~针。~花。 6. 不要,不准:~动。 | ◎ 〔~扭〕不顺心,不相投(“扭”读轻声)。
【别】〔古文〕《唐韻》方別切《集韻》《韻會》筆別切《正韻》必列切,鞭入聲。《說文》分解也。《玉篇》分別也。《增韻》辨也。《禮·曲禮》日月以告君,以厚其別也。《爾雅·釋山》小山別大山,鮮。《疏》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淮南子·齊俗訓》宰庖之切割分別也。《晉·仲長敖覈性賦》同稟氣質,無有區別。又傅別,謂券書也。《周禮·天官·小宰》八成,聽稱責以傳別。《註》鄭曰:爲大手書於一札,中字別之。又《唐韻》《集韻》《韻會》皮列切《正韻》避列切,便入聲。《玉篇》離也。《增韻》解也,訣也。《江淹·別賦》黯然銷者,惟別而已矣
【宣徽】。唐白居易《贺雨》诗:“宫女出宣徽,厩马减飞龙。”唐段安节《乐府杂录·琵琶》:“某门中有乐史杨志,善琵琶。其姑尤更妙絶,姑本宣徽弟子,后放出宫,於永穆观中住,自惜其艺,常畏人闻,每至夜方弹。杨志恳求教授,坚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