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陽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zài wū jīng 2 shōu
【在】1. 存,居:存~。健~。青春长~。 2. 存留于某地点:~家。~职。~位。 3. 关于某方面,指出着重点:~于(a.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b.决定于)。~乎。事~人为。 4. 表示动作的进行:他~种地。 5. 介词,表示事情的时间、地点、情形、范围等:~逃。~望。~握。~理。~朝(cháo )。~野。~世。 6. 和“所”连用,表示强调:~所不辞。无所不~。
【在】《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又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又存也。《論語》父母在。又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又姓。晉汝南太守在育。又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又昨代切,音載。義同。又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又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之所在。解佩纕以結言兮,
【屋】1. 房,房间:~子。~宇。房~。 2. 家:“吴中过客莫思家,江南画船如~里。” 3. 车盖,覆盖物:黄~(古代帝王所乘车上以黄缯为里的车盖,亦指帝王车)。~社(王朝倾覆的代称)。 4. 古代井田的区划,一屋合三百亩。 典
【屋】〔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烏谷切,音沃。《說文》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也。《風俗通》止也。《集韻》具也。《玉篇》居也,舍也。《詩·秦風》在其板屋。《周禮·地官》考夫屋。《註》夫三爲屋,屋三爲井,出地貢者,三三相任。又田不耕者,出屋粟。又車蓋也。《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圍漢王滎陽,紀信誑楚,乗黃屋車,傅左纛。又夏屋,大俎也。《詩·秦風》於我乎,夏屋渠渠。《註》夏,大也。渠渠,俎深廣貌。又《禮·雜記》諸侯素錦以爲屋,士輤葦席以爲屋。《註》小帳覆棺者。又地名。《春秋·隱八
【经】1. 织布时用梭穿织的竖纱,编织物的纵线,与“纬”相对:~纱。~线。~纶(a.整理过的蚕丝;b.喻政治规划)。 2. 地理学上指通过南北极与赤道成直角的线(亦作“子午线”):东~。西~。~度。~纬仪。 3. 作为思想、道德、行为等标准的书,亦称宗教中讲教义的书,或称某一方面事物的专著:诗~。易~。~书。~卷。~文。~义。~传(zhuàn )(儒家经典与注疏的合称)。四书五~。~史子集。黄帝内~。 4. 治理,管理:~理。~营。~商。~济。~纪。~天纬地。 5. 通过:~过。~历。~验。~手。~办。
【经】〔古文〕坕《唐韻》《廣韻》古靈切《集韻》《韻會》《正韻》堅靈切,音涇。《說文》織也。《玉篇》經緯,以成繒帛也。《易·屯卦》君子以經綸。《疏》經,謂經緯。又《易·頤卦》拂經於丘。《註》經猶義也。又《書·酒誥》經德秉哲。《傳》能常德持智。《左傳·昭二十五年》夫禮,天之經也。《註》經者,道之常。又《詩·大雅》經之營之。《傳》經,度之也。又《周禮·天官·冢宰》體國經野。《註》經,謂爲之里。《疏》南北之道謂之經,東西之道謂之緯。又《周禮·天官·大宰》以經邦國。《註》經,法也。王謂之禮經常所秉以治天下者也。又《禮·月
【梁】1. 架在墙上或柱子上支撑房顶的横木,泛指水平方向的长条形承重构件:房~。栋~。~上君子(指窃贼)。 2. 桥:桥~。津~(渡口和桥梁,借指学习的门径)。 3. 器物、身体或其他物体上中间高起的部分:鼻~。山~。车~。 4. 中国战国时期国名,魏国于公元前361年迁都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后,改称“梁”。 5. 中国朝代名(a.南朝之一;b.五代之一)。 6. 姓。 典
【梁】〔古文〕渿《唐韻》《集韻》《韻會》呂張切《正韻》龍張切,音良。《說文》水橋也。《禮·月令》孟冬謹關梁。《詩·大雅》造舟爲梁。《爾雅·釋地》梁莫大于溴梁。又石絕水爲梁。《詩·衞風》在彼淇梁。《禮·王制》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又魚梁,水堰也。堰水爲關空,承之以笱,以捕魚。梁之曲者曰罶。《詩·齊風》敝笱在梁。《小雅》胡逝我梁。又《爾雅·釋地》隄謂之梁。又屋脊柱曰棟,負棟曰梁。《爾雅·釋宮》楣謂之梁。又冠梁,冠上橫脊也。《漢大官令》冠兩梁。又陸梁。《揚雄·甘泉賦》帶干將而秉玉戚兮,飛蒙茸而走陸梁。《註》陸梁,亂
【收】1. 接到,接受:~发。~信。~支。~讫。~益。 2. 藏或放置妥当:这是重要东西,要~好了。 3.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割。~成。麦~。 4. 招回:~兵。~港。 5. 聚,合拢:~容。~理。~集。 6. 结束:~尾。~煞。~盘。 7. 逮捕,拘押:~捕。~监。~押。~审。 8. 约束,控制(感情或行动):~束。~心。~伏(亦作“收服”)。 典
【收】〔古文〕《唐韻》式周切《集韻》尸周切,音荍。《說文》捕也。《五經文字》作収,訛。《詩·大雅》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傳》收,拘收也。又《詩·周頌》我其收之。《傳》收,聚也。又《禮·玉藻》有事則收之。《疏》當有事之時,則收斂之。又《左傳·襄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註》收,取也。又《戰國策》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註》收,猶息也。又《博雅》收,振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洩。《朱傳》振,收也。又車軫也。《詩·秦風》小戎俴收。《傳》收,軫也。又夏冠名。《儀禮·士冠禮》周弁,殷冔,夏收。《註》收,言所以收斂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