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平 仄
拼音: mài jí shū jìn|jǐn niǎn|niē
【卖】1. 拿东西换钱,与“买”相对:~菜。~身。买~。~方。~狗皮膏药(喻说得好听,实际上是骗人)。 2. 叛卖,出卖国家、民族或别人的利益:~友,~国求荣。~身投靠。 3. 尽量使出力气:~力。~命。~劲儿。 4. 显示自己,表现自己:~弄。~乖。倚老~老。
【卖】〔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懈切,音邁。《說文》作。出物貨也。从出从買。《註》徐鍇曰:貨精,故出則買之也。《九經字樣》隷省作賣。《周禮·天官·小宰》聽賣買以質劑。又《地官·司市》掌其賣儥之事。又《集韻》莫駕切,音禡。《博雅》儥也。
【籍】1. 书,书册:古~。书~。经~。典~。 2. 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隶属关系:~贯。户~。国~。学~。 3. 登记:~没(mò)。~吏民。 4. 征收:~田。 5. 〔~~〕❶形容纷扰很大;❷形容名声很大;❸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 6. 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
【籍】《廣韻》《集韻》《韻會》秦昔切《正韻》前歷切,音踖。《玉篇》書籍。《尚書·序疏》籍者,借也。借此書以記錄政事,故曰籍。《左傳·昭十五年》王謂籍談曰:昔而高祖,司晉之典籍。又戸籍。《史記·蕭何世家》高祖入關,何獨先走丞相府,收圖籍,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又尺籍,所以書軍令。又門籍。置牒于門,以案出入。《前漢·元帝紀》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得爲父母兄弟通籍。《註》籍者,爲尺二竹牒,記其年紀、名字、物色,挂之宮中,案省相應,乃得入也。又租籍。《管子·國蓄篇》租籍者,所以彊求也。《註》在工商曰租籍。又籍田。《禮
【书】1. 成本的著作:~籍。~刊。~稿。~香。~卷气(指在说话、作文、写字、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生气(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 2. 信:~信。~札。~简。~函。 3. 文件:证~。说明~。 4. 写字或写的字:~法。~写。~桌。~案。~画。 5. 写文章:大~特~。罄竹难~。 6. 字体:草~。隶~。楷~。 7. 古书名,《尚书》的简称(亦称“书经”)。 8.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说~。听~。
【尽】1. 完毕:用~。说不~。取之不~。 2. 达到极端:~头。山穷水~。~情。自~(自杀)。 3. 全部用出,竭力做到:~心。~力。~瘁。~职。~忠。~责。人~其才。物~其用。 4. 都,全:~然。~是白的。~收眼底。~释前嫌。 | 1. 极,最:~底下。 2.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量(liàng )。~管。
【尽】《正字通》俗盡字,詳皿部盡字註。(盡)《唐韻》《正韻》慈忍切《集韻》《韻會》在忍切,秦上聲。《說文》器中空也。《小爾雅》止也。《玉篇》終也。《廣韻》竭也。《集韻》悉也。《易·繫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左傳·哀元年》去惡莫如盡。《穀梁傳·定十年》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禮·曲禮》君子不盡人之歡。《中庸》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史記·禮書》明者,禮之盡也。《荀子·正名篇》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註》適可而止也。又《韓鄂歲華紀麗》大酺小盡。《註》月三十日爲大盡,二十九日爲小盡。又姓。見《萬姓統譜》。又《
【捻】1. 用手指搓转(zhuàn ):~麻绳。 2. 搓成的条状物:灯~儿。 | ◎ 古同“捏”,用拇指和其他手指夹住。
【捻】《唐韻》奴協切《集韻》《韻會》諾協切,念入聲。《說文》指捻也。《集韻》捏也。《靑瑣高議》明皇時有獻牡丹者,時貴妃勻面,口脂在手,印於花上,詔栽於仙春館。來歲花開,瓣有指印,名爲一捻紅。又《正韻》尼輒切,音聶。義同。又《集韻》乃結切,音涅。按也。或作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