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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粟堆南木已拱——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

韵脚:上二腫

平仄:平 仄 平 平 仄 仄 仄

拼音: mù yǐ nán|nā 1 gǒng sù jīn

金粟堆南木已拱释义

【木】1. 树类植物的通称:树~。乔~。灌~。~石(树木和石头,喻没有知觉和情感的东西)。缘~求鱼。  2. 木料、木制品:~材。~器。~刻。~匠。~已成舟。  3. 棺材:棺~。  4. 质朴:~讷(朴实迟钝)。  5. 呆笨:~鸡。  6. 感觉不灵敏,失去知觉:麻~。  7.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8. 姓。

【木】《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莫卜切,音沐。《說文》冒也。冒地而生,東方之行。从屮,下象其根。《徐鍇曰》屮者,木始申坼也,萬物皆始於微,故木从屮。《白虎通》木之爲言觸也。《玉篇》燧人氏鑽出火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易·說卦傳》爲木。《疏》木可以揉曲直,卽順之謂也。《禮·月令》某日立春,盛德在木。《疏》春則爲生,天之生育,盛德在於木位。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太師》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木,柷敔也。又質樸。《論語》剛毅木訥近仁。又木彊,不和柔貌。《前漢·周勃傳》

【已】1. 止,罢了:学不可以~。死而后~。  2. 表示过去:~经。事~至此。~往。业~。  3.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忽不见。  4. 太,过:不为~甚。  5. 古同“以”。

【已】《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又《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又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又《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又《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又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

【南】1. 方向,早晨面对太阳,右手的一边,与“北”相对:~北。~方。~面。~国(指中国南部)。~陲(南部边疆)。~极。~半球。  2. 姓。 | ◎ 〔~无(mó)〕佛教用语,意思是合掌稽首,表示对佛尊敬或皈依,常加于佛、菩萨名的前面,如“~~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

【南】〔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

【堆】1. 累积在一起的东西:~栈。~房。土~。  2. 累积在一起,聚积在一起:~积。~放。~垒。~摞。~砌。  3. 量词,用于成堆的物或成群的人:一~人。 网

【堆】《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都回切,對平聲。聚土也。《楚辭·九歎》陵魁堆以蔽視兮。又舍也。《戰國策》鍾期堆琴。《註》猶論語舍瑟也。又地名。《前漢·地理志》蜀守李冰,鑿離堆以息水患。堆,一作。又灩澦堆,在蜀夔州。《杜甫詩》故馮錦水將雙淚,好過瞿塘灩澦堆。又鳥名。驪山有鳥,名阿濫堆。唐宗御玉笛,以其聲翻爲曲。《張祐詩》至今風俗驪山下,村笛猶吹阿濫堆。又灰堆。《金坡遺事》吳俗,除夜將曉,婢僕持杖擊糞壤,致詞祈利市,謂之打灰堆。 《史記》作碓。《漢書》作。俗作塠。

【拱】1. 两手抱拳上举,以表敬意:~手。~揖。  2. 两手合围:~抱。~木。~璧。  3. 环绕:~卫。~护。~北(众星环卫北极星)。  4. 耸起,隆起,弯曲成弧形:~肩缩背。~顶。~门。~桥。  5. 向上或向前推,顶动:~芽。虫子~土。  6. 姓。 典

【拱】《唐韻》《正韻》居竦切《集韻》《韻會》古勇切,音鞏。《說文》斂手也。《徐曰》兩手大指相拄也。《書·武成》垂拱而天下治。《註》垂衣拱手也。《禮·玉藻》凡侍於君垂拱。《疏》沓手也。身俯則宜手沓而下垂也。又《爾雅·釋詁》執也。《註》兩手合持爲拱。《左傳·僖三十二年》爾墓之木拱矣。又拱翊,環衞也。又與珙通。大璧也。《左傳·襄二十八年》與我其拱璧。又州名。漢留郡,宋置拱州。又姓。明景泰進士拱廷臣。又《集韻》居容切,音恭。左傳,拱璧。徐邈讀。又居用切,供去聲。亦斂手也。又渠竹切,音。《廣雅》法也。◎按屋韻渠竹切,與沃

【粟】1. 一年生草本植物,子实为圆形或椭圆小粒。北方通称“谷子”,去皮后称“小米”:~子。沧海一~。  2. 古代泛称谷类:重(zhòng )农贵~。  3. 姓。

【粟】〔古文〕《廣韻》相玉切《集韻》《韻會》須玉切《正韻》蘇玉切,音涑。《說文》嘉穀實也。《韻會小補》粟爲陸種之首,米之有甲者。《書·禹貢》四百里粟。《周禮·地官》旅師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閒粟。《註》耡粟,民相助作,一井之中所出,九夫之稅粟也。屋粟,民有田不耕,所罰三夫之稅粟。閒粟,閒民無職事者所出,一夫之征粟。《爾雅·釋草註》秫謂黏粟,與穀相似,米黏。北人用之釀酒,其莖稈似禾而粗大。又地名。《穀梁傳·文十年》及蘇子盟于女粟。《前漢·地理志》左馮翊屬縣粟邑。《註》莽曰粟城。《水經注》睢水,又東逕粟縣。又水名。《

【金】1. 一种化学元素,符号Au,原子序数79,黄赤色,质软:黄~。~子。~笔。  2. 金一类的,具有光泽、延展性,容易传热和导电的固体的通称(汞除外)。:~属。五~(旧指金银铜铁锡)。合~(两种或多种金属混合而成的金属)。~文(铸或刻在商周青铜器上的铭文,旧称“钟鼎文”)。  3. 钱:现~。基~。挥~如土。  4. 指兵器或金属制的乐器:~革(兵器甲铠的总称,引申指战争)。~声(a.钲声;b.钟声)。~鼓(锣鼓)。  5.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6. 喻尊贵、贵重、难得、持久、坚固、有光泽等:~兰(

【金】〔古文〕《唐韻》居音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吟切,音今。《易·繫辭註》天地之數,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疏》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爲金。《書·洪範》五行,四曰金,金曰從革。《傳》金可以攺更。《疏》可銷鑄以爲器也。《又》從革作辛。《傳》金之氣味。《疏》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云金之氣味。又金有五色。《說文》五色金,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煉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爾雅·釋器》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鏐,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傳》金銀銅也。《前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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