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二十文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jīn xiāo yǐ bàn fēn|fèn
【今宵】今夜。南朝陈徐陵《走笔戏书应令》诗:“今宵花烛泪,非是夜迎人。”唐雍陶《宿嘉陵驿》诗:“今宵难作刀州梦,月色江声共一楼。”
【已】1. 止,罢了:学不可以~。死而后~。 2. 表示过去:~经。事~至此。~往。业~。 3.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忽不见。 4. 太,过:不为~甚。 5. 古同“以”。
【已】《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又《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又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又《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又《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又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
【半】1. 二分之一:~圆。~百(五十,多指岁数)。 2. 不完全的:多~。~岛。~透明。~脱产。 3. 在中间:~空。~路上。~夜。 4. 喻很少:一星~点。 典
【半】《唐韻》《集韻》《韻會》博漫切,般去聲。《說文》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爲物大,可以分也。《易·繫辭》思過半矣。《禮·學記》不善學者,師勤而功半。《韓非子·內儲篇》疑也者,以爲可者半,不可者半。又《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大片也。《前漢·李陵傳》令軍士人持二升糒,一半冰。《註》師古曰:半,讀曰判。判,大片也。又《韻補》叶眠切,音鞭。《道藏謌》遊雲落太陽,颰景凌三天。千秋似淸旦,萬歲猶日半。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