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七之
平仄:平 仄 仄 平 仄 平 仄 仄 平
拼音: qí|jī shǐ tài yī yǐ wáng mìng jù zhī
【其】1. 第三人物代词,相当于“他(她)”、“他们(她们)”、“它(它们)”;“他(她)的”、“他们(她们)的”、“它(们)的”:各得~所。莫名~妙。三缄~口。独行~是。自食~果。 2. 指示代词,相当于“那”、“那个”、“那些”:~他。~余。~次。文如~人。名副~实。言过~实。 3. 那里面的:~中。只知~一,不知~二。 4. 连词,相当于“如果”、“假使”:“~如是,熟能御之?” 5. 助词,表示揣测、反诘、命令、劝勉:“~如土石何?” 6. 词尾,在副词后:极~快乐。大概~。 | ◎ 〔郦食(
【其】〔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又山名。《前漢·
【始】1. 起头,最初,与“终”相对:开~。~终。~祖。~创。周而复~。 2. 才,刚才:方~。~悟(才觉悟到)。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干。
【始】〔古文〕乨兘《廣韻》《正韻》詩止切《集韻》《韻會》首止切,音。初也。《易·乾卦》大哉乾元,萬物資始。《毛詩序》是爲四始。《註》風二雅頌也。《前漢·鮑宣傳》日食于三始。《註》元日爲歲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始,猶朝也。《王褒·聖主得賢臣頌》春秋法五始之要。《註》元者,氣之始。春者,四時之始。王者,受命之始。正月者,政敎之始。公卽位者,一國之始。又七始,華始,樂名。《孟康曰》七始,天地人四時之始。華始,萬物英華之始。《漢·安世房中歌》七始華始,肅倡和聲。又旬始,星名。《前漢·天文志》旬始,出于北斗傍。《司馬相如
【太医】◎太医tàiyī[imperialphysician]封建社会专为帝王和宫廷官员等服务的医生太医以王命聚之。——唐·柳宗元《捕蛇者说》
【太医】古代宫廷中掌管医药的官员。周官有医师,秦汉有太医令丞,魏、晋、南北朝沿置。隋置太医署令。宋有医官院,金改称太医院,置提点为长官。明清相沿,长官称为院使。亦以泛称皇家医生。宋元以后用为对一般医生的敬称。《后汉书·东海恭王彊传》:“永平元年,彊病,显宗遣中常侍鉤盾令将太医乘驛视疾。”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折:“请箇好太医,看他证候咱。”《警世通言·金明池吴清逢爱爱》:“许多太医下药;病只有增无减。”曹禺《北京人》第一幕:“曾皓(启目,摇头):‘不,罗太医好用唐朝的古方,那种金石虎狼之药,我的年纪、体质-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王命】的命令、诏谕。《书·康诰》:“惟威惟虐,大放王命。”《史记·楚世家》:“王与太子俱困於诸侯,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不宜。”唐杜甫《夔府书怀四十韵》:“使者分王命,羣公各典司。”《孽海花》第八回:“你是王命在身的人,那里能尽着耽搁!”2.指东汉班彪《王命论》。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王命》清辩,《新序》该练。”
【聚】◎ 会合,集合:~合。~会。~积。~集。~谈。~拢。~齐。~餐。欢~一堂。物以类~。凝~。~沙成塔。 典
【聚】《唐韻》《正韻》慈庾切《集韻》《韻會》在庾切,徐上聲。《說文》會也。《易·乾卦》君子學以聚之。《禮·檀弓》聚國族於斯。《前漢·高帝紀》五星聚于東井。《管子·君臣篇》是以明君順人心,安情性而發於衆心之所聚。《註》聚謂所同歸凑也。又《玉篇》斂也。《禮·樂記》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周禮·地官·稍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疏》聚是縣四百里,都五百里中畜聚之物。又居也,邑落也。《史記·五帝紀》一年而所居成聚。《註》聚謂村落也。又《秦本紀》幷諸小鄕聚,集爲大縣。《註》萬二千五百家爲鄕聚。《前漢·平帝紀》鄕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诗中的意境凝练而深远,让人想到权力的集中以及高官聚会的场景。通过无情的委任和命令,太医们被强制聚集在一起,进一步凸显了官场压迫和毫无人性可言的现实。
可以看出,这句诗中暗含对官场的讽刺和挖苦,道出了那个时代权力任意妄为、人民生活艰难的痛苦。以文字间接揭露社会现象,显示了鲁迅的作品风格。
“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 这句诗在韵律上堪称工整,采用了平仄对仗的格律。形式简练而不失庄重,给人以干练的感觉。
这句诗用词简单明了,没有多余的修饰,营造出一种朴素而无华的氛围。太医、王命等词语遣字恰当,既凸显出聚会的威严,又体现了朝廷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