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十八隊
平仄:仄 仄 仄 仄 仄
拼音: jiù 4 4 suǒ 4
【救】1. 给予帮助使脱离危险或解脱困难:~济。~命。~护。~国。~难(nàn )。~灾。~药。~正(补救匡正)。~死扶伤。~困扶危。 2. 终止:濯以~热。
【救】《廣韻》居祐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又切,音廏。《說文》止也。《博雅》助也。《廣韻》護也。《書·太甲》尚賴匡救之德。《詩·大雅》式救爾後。又《周禮·地官·司救註》救,猶禁也,以禮防禁人之過者也。又《爾雅·釋器》絇謂之救。《註》救絲以爲絇。又姓。《風俗通》諫議大夫救仁。又《集韻》恭于切,音拘。《周禮·司救》劉昌宗讀。又《韻補》叶居尤切。《詩·邶風》何有何亡,黽勉求之。凡民有喪,匍匐救之。《武王盤銘》溺於淵,尚可遊也。溺於人,不可救也。
【物】1. 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事~。生~。~体。货~。礼~。文~。~价。~质。地大~博。~极必反。 2. 内容,实质:言之有~。 3.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议(群众的批评)。待人接~。~望所归(众望所归)。
【物】《唐韻》文弗切《集韻》《韻會》《正韻》文拂切,音勿。《說文》萬物也。牛爲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从牛。勿聲。《玉篇》凡生天地之閒,皆謂物也。《易·乾卦》品物流形。又《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周禮·天官·大宰》九貢,九曰物貢。《註》物貢,雜物,魚鹽橘柚。又《玉篇》事也。《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疏》物,事也。《禮·哀公問》敢問何謂成身,孔子對曰:不過乎物。《註》物,猶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鄕三物敎萬民,而賔興之。又《詩·小雅》比物四驪。《傳》物,毛物也。《又》三十維物,爾牲則具
【智】◎ 聪明,见识:~力。~慧。~商。~育。~能。~谋。才~。机~。理~。明~(a.考虑问题周到、严密;b.有远见)。足~多谋。利令~昏。
【智】〔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知義切,音置。同。或作智。《說文》識詞也。从白从亏从知。○按經典相承作智。《釋名》智,知也。無所不知也。《孟子》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荀子·正名篇》知而有所合謂之智。○按經典或通用知。又姓。《廣韻》晉有智伯。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所】〔古文〕《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又《商頌》及爾斯所。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又《召誥》王敬作所。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
【昧】1. 暗,不明:幽~。~旦(清晨还未明亮时)。 2. 昏,糊涂,不明白:愚~。蒙~。素~平生(一向不认识)。 3. 目不明:“目不别五色之章为~”。 4. 隐藏,隐瞒:暧~。~心(违背良心做坏事)。 5. 冒犯:冒~(多作谦辞)。
【昧】〔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莫佩切,音妹。《說文》旦明也。一曰闇也。《博雅》冥也。《易·屯卦》天造草昧。《疏》昧謂冥昧。《書·堯典》宅西曰昧谷。《傳》昧,冥也。日入於谷而天下冥,故曰昧谷。又《書·太甲》先王昧丕顯。《疏》昧是晦冥,是未明,謂夜向晨也。《詩·鄭風》士曰昧旦。又《書·仲虺之誥》兼弱攻昧。《傳》闇則攻之。又《左傳·文二十六年》楚王是故昧於一來。《註》昧,猶貪冒。又《屈原·離騷》路幽昧以險隘。《註》幽昧,不明也。又樂名。《禮·明堂位》《昧》,東夷之樂也。又縣名。《類篇》在益州。又與沬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