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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章怀太子——黄瓜台辞

韵脚:上六止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huái jí tài zǐ zhāng

即章怀太子释义

【怀】1. 思念,想念:~念。~旧。~乡。~古。缅~。  2. 包藏:~胎。心~鬼胎。胸~壮志。~瑾握瑜。~才不遇。  3. 胸前:~抱。抱在~里。  4. 心意:心~。胸~。正中(zhòng )下~。耿耿于~。  5. 安抚:~柔。  6. 归向,使降顺:“~敌附远,何招而不至?”

【怀】《字彙補》敷救切,音副。怒也。(懷)〔古文〕褱《唐韻》戸乖切《集韻》《韻會》乎乖切,音槐。《說文》念思也。从心褱聲。《論語》君子懷德。又歸也。《書·大禹謨》黎民懷之。《註》歸之也。又來也。《詩·齊風》曷又懷止。又《周頌》懷柔百神。《註》懷,來也。又安也。《書·秦誓》邦之榮懷。《詩·王風》懷哉懷哉。又包也。《書·堯典》蕩蕩懷山襄陵。又藏也。《論語》懷其寶,而迷其邦。《禮·曲禮》其有核者,懷其核。又慰也。《詩·檜風》懷之好音。又懷抱,胷臆也。《左傳·成十七年》瓊瑰盈吾懷乎。《論語》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又傷也。《

【即】1. 就是:知识~力量。  2. 当时或当地:~日。~刻。~席。~景。在~。~兴(xìng )。  3. 就,便:黎明~起。  4. 假如,倘若:~使。~便(biàn )。~或。~令。  5. 靠近:不~不离。  6. 到,开始从事:~位。

【即】《玉篇》卽今作即。漢典考證:〔《管子·弟子職》左手執燭,右手執卽。《註》卽,作焱。〕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卽作焱非管子註文,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考證:〔《管子·弟子職》左手執燭,右手執卽。《註》卽,作焱。〕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卽作焱非管子註文,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

【太】1. 过于:~长。  2. 极端,最:~甚。~平。  3. 高,大:~空。~学。  4. 很:不~好。  5. 身分最高或辈分更高的:~老伯。~夫人(旧时尊称别人的母亲)。

【太】《集韻》他蓋切,音汰。與大泰同。《說文》滑也。一曰大也,通也。○按經史太字俱作大。如大極、大初、大素、大室、大、大廟、大學及官名大師、大宰之類。又作泰,如泰卦、泰壇、泰誓、泰春、泰夏、泰秋、泰冬之類。范氏撰《後漢書》父名泰,避家諱,攺从太。毛氏韻增,經史古太字無點,後人加點以別小大之大,非。《字彙》引之,失考。又姓。文王四友太顚之後。見《統譜》。又叶力至切,音利。《歐陽修·祭龍文》宜安爾居,靜以養智。冬雪春雨,其多已太。又《集韻》他達切,音獺。太末,漢縣名。在會稽西南。 亦作太。

【子】1. 古代指儿女,现专指儿子:~女。~孙。~嗣。~弟(后辈人,年轻人)。  2. 植物的果实、种子:菜~。瓜~儿。~实。  3. 动物的卵:鱼~。蚕~。  4. 幼小的,小的:~鸡。~畜。~城。  5. 小而硬的颗粒状的东西:~弹(dàn )。棋~儿。  6. 与“母”相对:~金(利息)。~母扣。~音(辅音)。  7. 对人的称呼:男~。妻~。士~(读书人)。舟~(船夫)。才~。  8. 古代对人的尊称;称老师或称有道德、有学问的人:孔~。先秦诸~。  9. 地支的第一位,属鼠:~丑寅卯(喻有条不紊的层次

【子】〔古文〕《唐韻》卽里切《集韻》《韻會》《正韻》祖似切,音梓。《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爲稱。《徐鍇曰》十一月夜半,陽氣所起。人承陽,故以爲稱。又《廣韻》息也。《增韻》嗣也。《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天子之子曰元子。《書·顧命》用敬保元子釗。又《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又凡適長子曰冢子,卽宗子也。其適夫人之次子,或衆妾之子,曰別子,亦曰支子。《禮·曲禮》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又男子之通稱。《顏師古曰》子者,人之嘉稱,故凡成德,謂之君子。

【章】1. 歌曲诗文的段落:~节。~句。乐~。~回体。顺理成~。断~取义。  2. 条目,规程:~程。~法。简~。党~。约法三~。  3. 修理:杂乱无~。  4. 花纹,文采:黑质而白~。  5. 戳记:图~。盖~。  6. 佩带的身上的标志:袖~。领~。徽~。像~。  7. 奏本:奏~。本~。  8. 古同“彰”,彰明。  9. 姓。

【章】《廣韻》《集韻》《韻會》諸良切《正韻》止良切,音彰。《說文》樂竟爲一章。从音从十。十,數之終也。又采也。《書·臯陶謨》五服五章哉。《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靑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又明也。《易·垢卦》品物咸章。《書·洪範》俊民用章。又文章也。《詩·小雅》維其有章矣。《箋》禮文也。又篇章。《詩疏》詩有章句,總義包體,所以明情也。又成事成文曰章。《孟子》不成章不達。《周語》將以講事成章。又《周語》余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註》表也,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又條也,程也。《史記·高祖紀》約法三章。《太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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