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八尤
平仄:平 仄 平 平
拼音: pò 1 jué bái
【破】1. 碎,不完整:碗打~。~灭。~旧。~败。~落。~陋。~颜(转为笑容)。~绽(衣服裂开,指事情或说话的漏洞或矛盾)。牢不可~。 2. 分裂:~裂。~读(同一个字形因意义不同而有两个以上读音,把习惯上通常的读音之外的读音,称“破读”)。~土。 3. 使损坏:~坏。~损。 4. 超出:~例。~格。 5. 花费,耗费:~费。~财。~产。 6. 打败,打垮:~阵。~门。攻~。 7. 揭穿:~案。~译。~获。
【破】〔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普過切,頗去聲。壞也,剖也,裂也,劈也,坼也。《正字通》凡物壞,及行師敗其軍,奪其地,皆曰破。說文專訓石碎,泥。又《韻會》曲破,樂名。樂書云:唐明皇天寶,樂章多以邊地名曲。如伊州,甘州之類。曲終繁聲,名爲入破。又《字彙補》披義切,音媲壞也。又叶博屑切,音鷩。《呂覽》膏以明自煎,鐸以聲自穴。翠以羽殃身,蚌以珠致破。
【洲】1. 水中的陆地:沙~。~渚。 2. 大陆及其附属岛屿的总称:七大~。~际导弹。
【洲】《廣韻》《正韻》職流切《集韻》《韻會》之由切,音周。《說文》水渚也。《爾雅·釋水》水中可居曰洲。又《釋名》聚也。人及鳥物所聚息之處也。《詩·周南》在河之洲。又靈洲,漢縣名,屬北地郡。又《韻補》叶專於切,音朱。《劉楨·魯都賦》素秋二七,天漢指隅。緹帷彌津,丹帳覆洲。 《說文》本作州,後人加水以別州縣字。
【决】1. 排除阻塞物,疏通水道:“禹~江疏河”。 2. 堤岸被水冲开:~口。溃~。 3. 断定,拿定主意:~定。~断。~计。~然。~胜。~议。犹豫不~。 4. 一定(用在否定词前):~不后退。 5. 决定最后胜败:~赛。~战。 6. 执行死刑:处~。枪~。
【决】《玉篇》俗決字。(決)《廣韻》《集韻》《韻會》古穴切,音玦。水名。《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又決決,北方水名。《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又行流也。《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又斷也,判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又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又以齒斷物亦曰決。《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周
【白】1. 雪花或乳汁那样的颜色:~色。~米。 2. 明亮:~昼。~日做梦。 3. 清楚:明~。不~之冤。 4. 纯洁:一生清~。~璧无瑕。 5. 空的,没有加上其它东西的:空~。~卷。 6. 没有成就的,没有效果的:~忙。~说。 7. 没有付出代价的:~吃~喝。 8. 陈述:自~。道~(亦称“说白”、“白口”)。 9. 与文言相对:~话文。 10. 告语:告~(对公众的通知)。 11. 丧事:红~喜事(婚事和丧事)。 12. 把字写错或读错:~字(别字)。 13. 政治上反动的:~匪。
【白】〔古文〕《唐韻》旁陌切《集韻》《韻會》《正韻》薄陌切,音帛。《說文》西方色也。隂用事,物色白。从入合二,二隂數也。《釋名》啓也。如水啓時色也。《爾雅·釋天》秋爲白藏。《疏》秋之氣和,則色白而收藏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書繪之事,西方謂之白。《書·禹貢》冀州,厥土惟白壤。靑州,厥土白墳。又《禮·檀弓》殷人尚白。又《增韻》素也。潔也。《易·賁卦》白賁无咎。《註》其質素,不勞文飾也。又《說卦》巽爲白。《疏》風吹去塵,故潔白也。又明也。《禮·曾子問》當室之白。《註》謂西北隅得戸明者也。《荀子·正名篇》說不行,則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