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陽
平仄:仄 平 平 平 平
拼音: jù|qǔ xī zhī 2 shū
【苣】1. 〔莴~〕见“莴”。 2. 〔~胜〕胡麻的别称。 3. 用苇杆扎成的火炬。 | ◎ 〔~荬菜〕多年生草本植物,野生,叶互生,广披针形,花黄色,茎叶嫩时可食。
【苣】《唐韻》其呂切《集韻》《正韻》臼許切,音巨。《說文》束葦燒也。今俗別作炬,非是。《後漢·皇甫規傳》束苣乗城。又《唐書·車服志》凡天子之車五路,金鳳翅,畫苣文鳥獸。又《玉篇》苣藤,胡麻也。《曹唐·遊仙詩》喫盡溪頭苣蕂花。又《本草》萵苣,見萵字註。又白苣,似萵苣,葉有白毛,氣味苦寒。又苦菜,一名苦苣。《韻會》野生曰褊苣。《杜甫詩》苦苣刺如針。《註》卽野苣也。
【兮】◎ 文言助词,相当于现代的“啊”或“呀”:“路漫漫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兮】《唐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奚。《說文》語有所稽也。从丂八,象氣越丂也。《徐曰》爲有稽考,未便言之。言兮則語當駐,駐則氣越丂也。《增韻》歌辭也。又通作猗。《書·秦誓》斷斷猗,大學引作兮。《莊子·大宗師》我猶爲人猗。又與侯通。《史記·樂書》高祖過沛,詩三侯之章。《註》索隱曰:沛詩有三兮,故曰三侯,卽大風歌。《韻會》歐陽氏曰:俗作〈丷下丅〉。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常】1. 长久,经久不变:~数。~量(亦称“恒量”)。~项。~任。~年。~驻。~住。~备不懈。 2. 时时,不只一次:~~。~客。时~。经~。 3. 普通的,一般的:~识。~务。~规。~情。~人。平~。反~。 4. 姓。
【常】《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音裳。《玉篇》恆也。《正韻》久也。《易·坤卦》後得主而有常。《繫辭》動靜有常。《詩·周頌》常于時夏。《箋》謂久長之功,於是夏而歌之。《朱傳》謂君臣父子之常道。又五常。《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又《五品傳》五品,謂五常。《疏》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又神名。《荀子·九家易》兌爲常,西方之神也。又地名。《詩·魯頌》居常與許。《傳》常許,魯南鄙西鄙也。又州名。《隋書·地理志》毗陵郡平置常州。又山名。《前漢·地理志》常山郡。《註》恆山
【蔬】◎ 可做菜吃的植物(多属草本):~菜。菜~。布衣~食。 典
【蔬】《唐韻》所葅切《韻會》山於切,音疏。《說文》菜也。《爾雅註》凡草菜可食者,通名爲蔬。《禮·曲禮》稻曰嘉蔬。《註》稻,菰蔬之屬也。又《爾雅·釋草》蘧蔬。《註》似土菌,生菰草中。又通疏。《周禮·天官》臣妾聚斂疏材。又通疎。《荀子·富國篇》葷菜百疎。又《集韻》爽舉切,音所。粒也。《莊子·天道篇》壤有餘蔬。《註》蔬讀若糈,粒也。漢典考證:〔《周禮·春官》臣妾聚斂疏材。〕 謹照原書春官改天官。 考證:〔《周禮·春官》臣妾聚斂疏材。〕 謹照原書春官改天官。 zd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