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杂曲歌辞。出门行

俱用私所珍——杂曲歌辞。出门行

韵脚:上平十七眞

平仄:平 仄 平 仄 平

拼音: zhēn yòng jù sī suǒ

俱用私所珍释义

【珍】1. 珠玉等宝物:~宝。~珠。奇~异宝。席~待聘(“席珍”,坐席上的宝石,喻怀才待用)。  2. 宝贵的,贵重的:~贵。~奇。~稀。~闻。~玩(贵重的供赏玩的东西)。  3. 重视,爱惜:~视。~爱。~重(zhòng)。~存。~藏(cáng)。  4. 精美的食物:~羞(亦作“珍馐”)。八~。 典

【珍】〔古文〕錱《唐韻》陟鄰切《集韻》知鄰切,音眞。《說文》寶也。《玉篇》貴也,美也,重也。《禮·儒行》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盧諶詩》不待卞和顯,自爲命世珍。又瑞也。《詩·周頌·將受厥明傳》我周家大受其光明,謂爲珍瑞,天下所休慶也。又《爾雅·釋詁》珍,獻也。又奇也。《書·旅獒》珍禽奇獸,不育于國。《公羊傳·昭三十一年》食必坐二子於其側而食之,有珍怪之食。《註》珍怪,猶奇異也。又《正字通》食之美者亦曰珍。《禮·王制》八十常珍。《註》常食皆珍味也。《又》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以珍從。《註》九十者,專指有爵者,

【用】1.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心。~兵。~武。  2. 可供使用的:~品。~具。  3. 进饭食的婉辞:~饭。  4. 花费的钱财:费~。~项。~资。  5. 物质使用的效果:功~。有~之才。  6. 需要(多为否定):不~多说。  7. 因此:~此。

【用】〔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余頌切,容去聲。《說文》可施行也。《易·乾卦》初九,潛龍勿用。《疏》唯宜潛藏,勿可施用。《書·臯陶謨》天討有罪,五五用哉。又《廣韻》使也。《左傳·襄二十六年》惟楚有材,晉實用之。《杜甫詩》古來才大難爲用。又功用。《易·繫辭》顯諸仁,藏諸用。《疏》謂潛藏功用,不使物知,是藏諸用也。《論語》禮之用,和爲貴。又貨也。《書·大禹謨》正德利用厚生。《疏》謂在上節儉,不爲糜費,以利而用,使財物殷阜。《禮·王制》冢宰制國用,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又以也。《詩·小雅》謀

【俱】1. 全,都:百废~兴。声色~厉。  2. 一起;在一起:~乐部。君与~来。

【俱】《唐韻》舉朱切《集韻》《韻會》恭于切,音拘。皆也。《孟子》父母俱存。又偕也,具也。《莊子·天運篇》道可載而與之俱也。《史記·孔子世家》孔子適周,魯君與之一乗車,兩馬,一豎子俱。又姓。南凉將軍俱延,唐江州監軍俱文珍。

【私】1. 个人的,自己的,与“公”相对:~人。~有。~见。~仇。~情。~营。~欲。  2. 不公开的,秘密而又不合法的:~自。~刑。~货。走~。~生子。  3. 暗地里:~议。~奔。隐~。窃窃~语。

【私】《唐韻》息夷切《集韻》《韻會》《正韻》相咨切,音司。《說文》禾也。北道名禾主人曰私主人。又對公而言謂之私。《書·周官》以公滅私。《詩·小雅》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禮·孔子閒居》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又家臣稱私。《儀禮·士相見禮》見於大夫曰:某也,夫子之賤私。《禮·玉藻》士自稱於大夫曰外私。《註》此大夫非己所臣,則稱外私。又恩私也。《儀禮·燕禮》寡君,君之私也。《註》謂獨受恩厚。《禮·郊特牲》婦餕餘,私之也。《釋名》私,恤也,所恤念也。又《爾雅·釋親》女子謂姊妹之夫曰私。《詩·衞風》譚公維私。又天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所】〔古文〕《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又《商頌》及爾斯所。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又《召誥》王敬作所。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

俱用私所珍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