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二十文
平仄:平 平 仄 平 仄 平 平
拼音: bā shù|shǔ|shuò fēn|fèn kāi yuán yǐ lái
【八】◎ 数名,七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捌”代):~面玲珑。~卦(《周易》中的八种基本图形)。 典
【八】《唐韻》博拔切《集韻》《韻會》《正韻》布拔切,音捌。《說文》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徐曰》數之八,兩兩相背,是別也。少隂數,木數也。《玉篇》數也。又《集韻》補內切,音背。《趙古則六書本義》八,音背,分異也,象分開相八形,轉爲布拔切,少隂數也。又《韻補》叶筆別切,音。《張衡·舞賦》聲變諧集,應激成節。度終復位,以授二八。又《韻補》叶必益切,音璧。《張衡·西京賦》叉簇之所攙捔,徒搏之所撞。白日未及移,巳獮其什七八。又八八。《通雅》八八,外國語稱巴巴。《唐書·李懷光傳》德宗,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漢典考證:〔《
【数】1. 表示、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目。~量。~词。~论(数学的一支,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控。 2. 几,几个:~人。~日。 3. 技艺,学术:“今夫弈之为~,小~也”。 4. 命运,天命:天~。气~。 | 1. 一个一个地计算:不可胜~。~九。 2. 比较起来突出:~得着。 3. 责备,列举过错:~落。 4. 谈论,述说:~说。~典忘祖(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 | ◎ 屡次:~见不鲜(亦称“屡见不鲜”)。
【数】《廣韻》所矩切《集韻》爽主切,音籔。《說文》計也。《易·說卦》數往者順。《詩·小雅》心焉數之。《禮·曲禮》問國君之富,數地以對。又《博雅》責也。《左傳·昭二年》使吏數之。《註》責數其罪。又《集韻》阻切,音所。義同。又《廣韻》色句切《集韻》《韻會》《正韻》雙遇切,音捒。算數也。《羣經音辨》計之有多少曰數。《類篇》枚也。《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疏》數度,謂尊禮命之多少。又《繫辭》極數知來之謂占。《疏》蓍策之數。《書·大禹謨》天之曆數在汝躬。《疏》天之曆運之數。《周禮·天官·小宰》掌官常以治數。《註》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开元】āiyuán[kaiyuan]唐玄宗李隆基年号(713—741)开元天宝之际。——宋·苏轼《教战守》
【开元】新的纪元。《汉书·李寻传》:“汉兴至今二百载,历纪开元,皇天降非材之右,汉国再获受命之符。”2.泛指开端,开头。汉班固《典引》:“厥有氏号,绍天阐绎,莫不开元於太昊皇初之首。”南朝宋传亮《为宋公修楚元王墓教》:“追甄墟墓,信陵尚或不泯,况瓜瓞所兴,开元自本者乎?”南朝梁沉约《梁明堂登歌·歌青帝》:“帝居在震,龙德司春。开元布泽,含和尚仁。”3.指开国。汉班固《东都赋》:“夫大汉之开元也,奋布衣以登皇位。”南朝齐萧道成《即位告天文》:“阐极则天,开元创物。”4.指开元寺。宋苏轼《凤翔八观·王维吴道子画》诗:
【已来】ǐlái[since]同“以来”自董卓已来。——《三国志·诸葛亮传》
【已来】。《史记·秦始皇本纪》:“自今已来,除謚法。”唐杜甫《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诗:“国初已来画鞍马,神妙独数江都王。”2.多;馀。表示约数。唐张鷟《游仙窟》:“一时俱坐。即唤香儿取酒。俄尔中间,擎一大鉢,可受三升已来。”宋苏轼《东坡志林·阴丹诀》:“日取其乳一升,少只半升已来亦可。”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雨钱》:“俄顷,钱有数十百万,从梁间鏘鏘而下,势如骤雨……广丈之舍,约深三四尺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