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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离二物君收得——七夕

韵脚:入二十五德

平仄:仄 平 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4 jūn èr dé|děi|de shōu kǎn lí

坎离二物君收得释义

【物】1. 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事~。生~。~体。货~。礼~。文~。~价。~质。地大~博。~极必反。  2. 内容,实质:言之有~。  3.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议(群众的批评)。待人接~。~望所归(众望所归)。

【物】《唐韻》文弗切《集韻》《韻會》《正韻》文拂切,音勿。《說文》萬物也。牛爲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从牛。勿聲。《玉篇》凡生天地之閒,皆謂物也。《易·乾卦》品物流形。又《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周禮·天官·大宰》九貢,九曰物貢。《註》物貢,雜物,魚鹽橘柚。又《玉篇》事也。《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疏》物,事也。《禮·哀公問》敢問何謂成身,孔子對曰:不過乎物。《註》物,猶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鄕三物敎萬民,而賔興之。又《詩·小雅》比物四驪。《傳》物,毛物也。《又》三十維物,爾牲則具

【君】1. 封建时代指帝王、诸侯等:~主。~子(a.旧指贵族、统治者及其代言人;b.指品行好的人,如“正人~~”)。~王。~上。国~。~权。~临。~侧。  2. 古代的封号:商~。平原~。信陵~。长安~。  3. 对对方的尊称:张~。诸~。 典

【君】〔古文〕《唐韻》舉云切《集韻》《韻會》拘云切,音軍。《說文》尊也。从尹,發號,故从口。《白虎通》君者,羣也,羣下歸心也。《易·師卦》大君有命。《書·大禹謨》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爲天下君。又凡有地者,皆曰君。《儀禮·子夏傳》君,至尊也。《註》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晉語》三世仕家君之。又夫人亦稱君。《詩·鄘風》我以爲君。《傳》君國小君。《箋》夫人對君稱小君。《論語》邦君之妻,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又子稱父母曰君。《易·家人》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又子孫稱先

【二】1. 数名:一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贰”代)。  2. 双,比:独一无~。  3. 两样,别的:~话。不~价。

【二】〔古文〕弍《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至切,音樲。地數之始,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易·繫辭》分而爲二,以象兩。《左傳·定四年》衞侯將會,使祝佗從。佗曰:若又共二徼大罪也。《註》謂兼二職。《荀子·議兵篇》權出於一者强,權出於二者弱。《史記·韓信傳》功無二於天下。《前漢·嚴助傳》詔曰:子在朕前之時,知略輻輳,以爲天下少雙,海內寡二。又巽二,風神名。又古貨布文帝字。見《六書略》。字上下畫均齊。上畫短者,乃古文上字也。今相仍上短下長作二字,非。貳。二。漢典考證:〔《左傳·定四年》衞侯將會,使祝佗從。佗曰,若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收】1. 接到,接受:~发。~信。~支。~讫。~益。  2. 藏或放置妥当:这是重要东西,要~好了。  3.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割。~成。麦~。  4. 招回:~兵。~港。  5. 聚,合拢:~容。~理。~集。  6. 结束:~尾。~煞。~盘。  7. 逮捕,拘押:~捕。~监。~押。~审。  8. 约束,控制(感情或行动):~束。~心。~伏(亦作“收服”)。 典

【收】〔古文〕《唐韻》式周切《集韻》尸周切,音荍。《說文》捕也。《五經文字》作収,訛。《詩·大雅》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傳》收,拘收也。又《詩·周頌》我其收之。《傳》收,聚也。又《禮·玉藻》有事則收之。《疏》當有事之時,則收斂之。又《左傳·襄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註》收,取也。又《戰國策》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註》收,猶息也。又《博雅》收,振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洩。《朱傳》振,收也。又車軫也。《詩·秦風》小戎俴收。《傳》收,軫也。又夏冠名。《儀禮·士冠禮》周弁,殷冔,夏收。《註》收,言所以收斂髮也。

【坎离】铅汞、水火、阴阳。《易·说卦》:“坎为水……离为火。”《易·说卦》:“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2.坎、离本为《周易》的两卦,道教以“坎男”借指汞,内丹家谓为人体内部的阴精;以“离女”借指铅,内丹家谓为人体内部的阳气。唐吕岩《百字碑》诗:“气回丹自结,壶中配坎离。”明汤显祖《邯郸记·度世》:“是黄婆土筑了基,放在偃月炉。封固的是七般泥,用坎离为药物。”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三:“人之色身或有变坏,或值迟暮,色力已衰,不能修清净以了性命,则置鼎器,取坎离,以补完先天,然后静可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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