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kàn qǔ hàn 1|0|0 hé|hē|hè shì yè
【看取】1.看。取,作助词,无义。唐孟浩然《题大禹寺义公禅房》诗:“看取莲花浄,应知不染心。”宋张孝祥《水调歌头·为方务德侍郎寿》词:“看取连宵雪,借与万家春。”清纳兰性德《剪湘云·送友》词:“密约重逢知甚日,看取青衫和泪。”2.犹且看。宋晏殊《喜迁莺》词:“劝君看取利名场,今古梦茫茫。”宋欧阳修《朝中措·送刘仲原甫出守维扬》词:“行乐直须年少,尊前看取衰翁。”3.看待;对待。鲁迅《坟·论睁了眼看》:“世界日日改变,我们的作家取下假面,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和肉的时候到了。”沙汀《困兽记》一
【汉】1. 天河:银~。云~。气冲霄~。 2. 成年男人:~子。老~。 3. 中国人数最多的民族:~族。~人(a.汉族人;b.指汉代的人)。 4. 中国朝代名:~代。~隶(a.汉代的隶书。b.具有东汉碑刻风格的隶书)。
【汉】〔古文〕《唐韻》呼旰切《集韻》虛旰切《韻會》《正韻》虛汗切,音熯。水名。《書·禹貢》嶓冢導漾,東流爲漢。又天河也。《爾雅·釋天》箕斗之閒,漢津也。《史記·天官書》漢者,亦金之散氣。《揚泉·物理論》漢,水之精也。《詩·大雅》倬彼雲漢。又漢中,郡名,秦惠王置。《廣輿記》今爲漢中府。又漢口,地名。《廣輿記》漢陽府,本春秋鄖國地,漢屬江夏,唐曰沔州,亦曰漢陽。又州名,屬成都府。《韻會》漢屬廣漢郡,唐置州。又半漢,形容之辭。《張衡·南都賦》天馬半漢。又《輟耕錄》今人謂賤丈夫爲漢子。又高麗方言謂白曰漢。見《孫穆·雞林
【家】1.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庭。~眷。~长(zhǎng )。~园。~谱。~塾。~乡。~风。~训。~规。~喻户晓。如数~珍。 2. 家庭所在的地方:回~。老~。安~。 3. 居住:“可以~焉”。 4.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亲属:~祖。~父。~翁。~母。~慈。 5. 家里养的,不是野生的:~畜。~禽。 6.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酒~。农~。 7.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专~。行(háng )~。作~。科学~。 8. 学术流派:儒~。法
【家】〔古文〕《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音加。《說文》家居也。《爾雅》戸牖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詩·周南》宜其室家。《註》家謂一門之內。又婦謂夫曰家。《孟子》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又一夫受田百畝,曰夫家。《周禮·地官》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註》有夫有婦,然後爲家。又大夫之邑曰家,仕於大夫者曰家臣。《左傳·襄二十九年》大夫皆富,政將在家。又天家,天子之稱。《蔡邕·獨斷》天子無外,以天下爲家。又居其地曰家。《史記·陸賈傳》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又著述家。《前漢·武帝紀》表章六經
【何】1. 疑问代词(a.什么,如“~人?”b.为什么,如“~必如此?”c.哪样,怎样,如“~不?”“~如?”d.哪里,如“~往?”e.发表反问,如“~乐而不为?”)。 2. 副词,多么:~其壮哉! 3. 姓。 | ◎ 古同“呵”,谴责。 | ◎ 古同“荷”,担。
【何】《唐韻》胡歌切《集韻》《韻會》《正韻》寒歌切,賀平聲。曷也,奚也,孰也,詰詞也。《書·臯陶謨》禹曰何。《詩·小雅》夜如何其。又誰何。猶言莫敢如何也。《賈誼·過秦論》利兵而誰何。又未多時曰無何,亦曰無幾何。《史記·曹參傳》居無何,使者果召參。又《前漢·袁盎傳》南方濕,君能日飮,無何,可免禍也。《註》無何,言更無餘事也。又《南史·西域傳》西域呼帽爲突何。又《古今樂錄》羊無夷伊那何,皆曲調之遺聲。又國名。《隋書》西域有何國。又姓。又娙何,漢女官名,秩比二千石。又《集韻》《正韻》下可切,賀上聲。同荷。儋也,負也。
【事业】◎事业shìyè(1)[cause]∶人们所从事的,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的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活动他的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制度的事业。——《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2)[facilities]∶特指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不进行经济核算的文化、教育、卫生等单位公用事业(3)[individualfulfilment;personalachievement]∶个人的成就他立志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事业】1.事情的成就;功业。《易·坤》:“美在其中,而畅於四支,发於事业,美之至也。”孔颖达疏:“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北史·拓跋澄传》:“若非任城,朕事业不得就也。”元秦简夫《赵礼让肥》第四折:“男儿立事业,何用好容颜?铜刀安社稷,匹马定江山。”清刘大櫆《郭昆甫时文序》:“大行则发之於事业,穷居则不得已而见之於文章。”梁斌《播火记》第一卷二:“我还要拿工人的锤头……象男子汉大丈夫在世界上做一番事业。”2.政事;事务。《荀子·君道》:“故明主有私人以金石珠玉,无私人以官职事业。”明刘若愚《酌中志·大内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