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kān qǔ jīn lú jiǔ hái yào
【堪】1. 能,可以,足以:不~设想。~当重任。~以告慰。 2. 忍受,能支持:难~。不~一击。狼狈不~。疲惫不~。
【堪】《唐韻》口含切《集韻》《韻會》枯含切《正韻》苦含切,音戡。《說文》勝也。又任也,可也。《家語》子貢曰:吳王爲人猛暴,羣臣不堪。《羊祜讓開府表》臣有何功,可以堪之。又堪輿,天地總名。《范浚心箴》茫茫堪輿,俯仰無垠。又《孟康曰》堪輿,神名,造輿宅書者。又山形奇怪也。《揚雄·蜀都賦》堪當隱倚。又姓。《風俗通》八元仲堪之後。又《說文》地突也。《徐鉉註》地穴中出也,據此與龕同。又《集韻》楚錦切,音墋。土也。一曰不淸澄。 通作勘,戡。別作龕。《正字通》經傳錯互者,因聲近而譌。
【取】1. 拿:索~。~书。~款。窃~。 2. 选择:选~。~材。~景。~道。~样。 3.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4.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5. 消去:~消。~缔。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又《集韻》《
【金】1. 一种化学元素,符号Au,原子序数79,黄赤色,质软:黄~。~子。~笔。 2. 金一类的,具有光泽、延展性,容易传热和导电的固体的通称(汞除外)。:~属。五~(旧指金银铜铁锡)。合~(两种或多种金属混合而成的金属)。~文(铸或刻在商周青铜器上的铭文,旧称“钟鼎文”)。 3. 钱:现~。基~。挥~如土。 4. 指兵器或金属制的乐器:~革(兵器甲铠的总称,引申指战争)。~声(a.钲声;b.钟声)。~鼓(锣鼓)。 5.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6. 喻尊贵、贵重、难得、持久、坚固、有光泽等:~兰(
【金】〔古文〕《唐韻》居音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吟切,音今。《易·繫辭註》天地之數,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疏》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爲金。《書·洪範》五行,四曰金,金曰從革。《傳》金可以攺更。《疏》可銷鑄以爲器也。《又》從革作辛。《傳》金之氣味。《疏》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云金之氣味。又金有五色。《說文》五色金,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煉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爾雅·釋器》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鏐,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傳》金銀銅也。《前漢
【炉】1. 取暖、做饭或冶炼用的设备,种类很多,普通用煤火发热,有用煤气、电力的:~子。~火。锅~。熔~。~火纯青(喻功夫达到纯熟完美的境地)。 2. 古同“垆”,古代酒店前放置酒坛的炉形土墩,借指酒店。 典
【九还药】转丹。唐吴商浩《北邙山》诗:“堪取金炉九还药,不能随梦向浮生。”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