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仄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lián kě|kè 4 zǎi xiàng tuō zǐ jīn zhāng
【怜】1. 哀怜:~悯。~恤。可~。同病相~。 2. 爱:~才(爱惜人才)。~念。~爱。爱~。~香惜玉(因香、玉可供玩赏,使人起怜爱之心,特指对女子的爱惜)。顾影自~。
【怜】《唐韻》《集韻》郞丁切,音靈。《玉篇》心了也。又《集韻》靈年切,音連。與憐同。《韋應物休暇東齋詩》捫竹怜粉汚。又《五音集韻》朗鼎切,音。憭也。(憐)〔古文〕《唐韻》落賢切《集韻》《韻會》《正韻》靈年切,音蓮。《說文》哀也。《吳越春秋河上歌》同病相憐。又《廣韻》愛也。《魯連子引古諺》心誠憐,白髮元。又《集韻》離珍切,音鄰。義同。《楚辭·九辯》羈旅而無友生,惆悵兮而私自憐。叶上生。 俗作怜。
【可】1. 允许:许~。认~。宁~。 2. 能够:~见。~能。~以。不~思议。 3. 值得,认为:~怜。~悲。~亲。~观。~贵。~歌~泣。 4. 适合:~身。~口。~体。 5. 尽,满:~劲儿干。 6. 大约:年~二十。“潭中鱼~百许头”。 7. 表示转折,与“可是”、“但”相同。 8. 表示强调:他~好了。 9.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都这么说,~谁见过呢? 10.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这件事他~同意? 11. 姓。 | ◎ 〔~汗(hán)〕中国古代鲜卑、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君
【可】《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
【佩】1. 挂,带:~带。~戴。~剑。 2. 古代系在衣带上的玉饰:玉~。 3. 心悦诚服:~服。钦~。敬~。可~。
【佩】《廣韻》《集韻》《韻會》蒲昧切《正韻》步昧切,音悖。《釋名》佩,倍也。言其非一物,有陪貳也。一德佩,一事佩。《詩·鄭風》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傳》雜佩者,珩璜琚瑀衝牙之類。《左傳·閔二年》晉狐突曰:佩衷之旗也。《禮·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宮羽。《又》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玉,大夫佩水蒼玉,世子佩瑜玉,士佩瓀玫。《又》凡帶必有佩玉,唯喪否。又《論語》去喪無所不佩。又《白虎通》農夫佩耒耜,工匠佩斧,婦人佩鍼縷。又水縈紆謂之佩。《水經注》鮑丘水北佩謙澤,眇望無垠。又蘭渠川水出自北山,帶佩衆溪南流注于
【宰相】相zǎixiàng[primeminister(infeudalChina)]辅助帝王掌管国事的最高官员的通称此为宰相听事诚隘。(听事,即“厅事”,大厅;处理公事,接待宾客的厅堂。)。——宋·司马光《训俭示康》实宰相之职也。——清·梁启超《谭嗣同传》典
【宰相】非子·显学》:“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将必起於卒伍。”本为掌握政权的大官的泛称,后来用以指历代辅助皇帝、统领群僚、总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如秦汉之丞相、相国、三公,唐宋之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及同平章事,明清之大学士等。《汉书·王陵传》:“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填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省事》:“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获酬谢,或有諠聒时人视听,求见发遣。”清倪瑞璿《阅<明史·马士英传>》诗:“王师问罪近江濆,宰相中书醉未闻。”典
【拖紫】见“拖青紆紫”。
【金章】1.金质的官印。一说,铜印。因以指代官宦仕途。南朝宋鲍照《建除》诗:“开壤袭朱紱,左右佩金章。”钱振伦注引《文选·孔稚圭<北山移文>》注:“金章,铜印也。”唐杜甫《陪柏中丞观宴将士》诗之一:“无私齐綺饌,久坐密金章。”仇兆鳌注:“金章,金印也。”宋柳永《玉楼春》词:“星闈上笏金章贵。重委外臺疏近侍。”清蒋士铨《桂林霜·告变》:“愧不能麟符倒用搜奸党,只好死抱金章瘗北邙。”2.古代高级官员的官服。唐苏鹗《杜阳杂编》卷上:“﹝鱼朝恩﹞翌日於上前奏曰:‘臣幼男令徽位处众僚之下,愿陛下特赐金章以超其等。’上未及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