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七尾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tóu zuò wéi|wèi wěi|yǐ sī kè mù
【头】1. 人身体的最上部分或动物身体的最前的部分:~骨。~脑。~脸(❶头和脸;❷指面貌;❸指面子,体面)。~角(jiǎo )(喻青年的气概或才华)。 2. 指头发或所留头发的样式:留~。剃~。 3. 物体的顶端:山~。笔~。两~尖。 4. 指事情的起点或端绪:从~儿说起。~绪。 5. 物体的残余部分:布~儿。 6. 以前,在前面的:~三天。 7. 次序在前,第一:~等。~生。 8. 首领:~子。~目。 9. 方面:他们是一~的。 10. 临,接近:~睡觉先洗脸。 11. 量词,多指牲畜:一
【头】〔古文〕《唐韻》度侯切《集韻》《韻會》《正韻》徒侯切,音投。《說文》首也。《禮·玉藻》頭容直。《釋名》頭,獨也,於體高而獨也。又古者謂一人爲一頭。《春秋元命苞》十紀,其一曰九頭紀,卽人皇氏。人皇兄弟九人故也。又《儀禮·士相見禮》贄,冬用雉,夏用腒,左頭奉之。《註》頭,陽也。《疏》執禽者左首。雉以不可生服,故殺之。雖死猶尚左,以從陽也。又人名。《左傳·僖二十四年》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註》豎,小吏,名頭須。又藥名。《本草綱目》百頭,貫衆也。一名鴟頭。《陶弘景曰》葉似大蕨,毛芒似老鴟頭。又《唐韻》《正韻》
【作】1. 起,兴起,现在起:振~。枪声大~。 2. 从事,做工:工~。~息。~业。 3. 举行,进行:~别(分别)。~乱。~案。~战。~报告。 4.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恶(è)。~弊。~梗。~祟。~态。~色。~为。~难。~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5. 当成,充当:~罢。~保。~伐(做媒人)。~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6. 创造:创~。写~。~曲。~者。 7. 文艺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 8. 同“做”。 9.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
【作】〔古文〕胙《唐韻》則洛切《集韻》《韻會》《正韻》卽各切,臧入聲。興起也。《易·乾卦》聖人作而萬物覩。《書·堯典》平秩東作。又振也。《書·康誥》作新民。又造也。《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又爲也。《詩·鄭風》敝予又改作兮。又始也。《詩·魯頌》思馬斯作。又坐作。《周禮·夏官》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又將作,秦官名。《前漢·百官表》秩二千石,掌宮室。又作猶斮也。《禮·內則》魚曰作之。《註》謂削其鱗。又汨作,逸書篇名。又姓。漢涿郡太守作顯。又與詛同。怨謗也。《詩·大雅》侯作侯祝。又《集韻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尾】1. 鸟兽虫鱼等身体末端突出的部分:~巴。~鳍。鸟~。 2. 末端:排~。船~。~声。~骨。~灯。~数。~音。结~。扫~。虎头蛇~。 3. 在后面跟:~随。~追。 4. 量词,指鱼:三~鱼。 5.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 | 2. 特指蟋蟀等尾部的针状物:三~儿(雌蟋蟀)。
【尾】〔古文〕《廣韻》《集韻》《正韻》無匪切《韻會》武匪切,音委。《說文》微也。从倒毛在尸後。《玉篇》鳥獸魚蟲皆有之。又末後稍也。《易•未濟》狐濡其尾。《書•君牙》若蹈虎尾。又《詩•邶風》瑣兮尾兮,流離之子。《註》瑣,細。尾,末也。又《戰國策》王若能爲此尾。《註》終也。又東方星名,十八度尾爲大辰。又次名。《禮•月令》日月會於鶉尾,斗建申之辰也。又底也。《爾雅•釋水》瀵大出尾下。《註》尾猶底也。言其源深出於底下者名瀵。瀵猶灑散也。又《書•堯典》仲春鳥獸孶尾。《註》乳化曰孳,交接曰尾,因物之生育,驗其氣之和也。又陪
【丝】1. 蚕吐出的像线的东西,是织绸缎等的原料:蚕~。~绸。缂(kè)~(中国特有的一种丝织的手工艺品。亦作“刻丝”)。 2. 像丝的东西:铁~。菌~。肉~。游~。 3. 计量单位名,10忽是1丝,10丝是1毫。 4. 表示极少或极小的量:一~不差。 一~笑容。 5. 绵长的思绪或感情:情~。愁~。 6. 指弦乐器:~竹(琴、瑟、箫、笛等乐器的总称。竹指管乐器)。 典
【丝】《廣韻》息兹切《集韻》《韻會》新兹切,音思。《說文》蠶所吐也。《急就篇註》抽引精繭出緒曰絲。《書·禹貢》厥貢漆絲。《詩·召南》素絲五紽。《周禮·天官·大宰》婦化治絲枲。又《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左傳·隱四年》猶治絲而棼之也。又《周禮·春官·大師》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絲,琴瑟也。又《禮·緇衣》王言如絲。《疏》微細如絲。 《五經文字》絲作,譌。《韻會》俗作〈糹系〉,誤。○按《說文》絲自爲部,今倂入。zdic.net
【刻木】质器物上雕刻。汉王充《论衡·自然》:“宋人或刻木为楮叶者,三年乃成。”2.指文字创制前在木板上刻划图形、符号记事。《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一》:“汉人教之以隶书之半增损之,作文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3.谓将木雕成人像。晋干宝《搜神记佚文》:“丁兰,河内野王人。年十五,丧母。乃刻木作母事之,供养如生。”4.狱吏的代称。宋范仲淹《和葛閎寺丞接花歌》:“中途得罪情多故,刻木在前何敢诉。”明沉德符《野获编·词林·王师竹宫庶》:“因思蒲坂、江陵二老,俱一时高才巨公,何至为一刻木而修怨於吉士三十人。”参见“刻木为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