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kuí yú|yǔ bǐng gū zhí
【揆】1. 度(duó),揣测:~度。~策。~古察今。 2. 道理,准则:千载一~。 3. 事务:百~。 4. 管理,掌管:~百事。 5. 旧称总揽政务的人,如宰相等:阁~。~席(宰相之位)。
【揆】《唐韻》求癸切《集韻》《韻會》巨癸切,葵上聲。《說文》葵也。《爾雅·釋言》度也。《易·繫辭》初率其辭而揆其方。《註》循其辭,以度其義。《詩·鄘風》揆之以日。《史記·律書》癸之爲言揆也,言萬物可揆度,故曰癸。又百揆,官名。《書·舜典》納于百揆。《傳》納舜于此官,揆度百事也。《後漢·百官志註》百揆,堯初別置,周更名冢宰。又《正字通》渠惟切,音葵。字彙闕平聲,非。◎按唐韻,集韻諸書,揆字止收紙韻,不入支韻。經典釋文亦無平聲,从舊可也。本作。
【予】◎ 同“余”,我:~智自雄(自夸聪明,妄自夸大)。~取~求(原指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后指任意索取)。 | ◎ 给与:~以。赐~。赋~。给~。生杀~夺(亦作“生杀与夺”)。
【予】《唐韻》余呂切《集韻》《韻會》演女切《正韻》弋渚切,音與。賜也。《詩·小雅》君子來朝,何錫予之。《周禮·春官》內史掌王八枋之灋,七曰予,八曰奪。通作與。又《博雅》大予,樂名。《註》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爲大予樂。又《廣韻》弋諸切《正韻》羊諸切。與余同。我也。《郭忠恕·佩觿集》予讀若余。本無余音,後人讀之也。《顏師古·刊謬正俗》曲禮,予一人。鄭康成註:余予古今字。因鄭此說,學者遂皆讀予爲余。爾雅: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此則予之與余,但義訓我,非同字也。《說文》:予,相推予也。余
【秉】1. 拿着,持:~烛。 2. 掌握、主持:~正。~公。 3. 古代容量单位,一秉合十六斛。 4. 姓。
【秉】《唐韻》兵永切《集韻》《韻會》《正韻》補永切,音丙。禾盈把也。《詩·小雅》彼有遺秉。《疏》秉,把也。《禮·聘禮》四秉曰筥。《註》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筥穧名,今萊易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又米數。《禮·聘禮》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又《小爾雅》鐘二謂之秉,秉十六斛。○按《儀禮》禾米之秉,字同異。惟徐氏《韻譜》二石爲秉,又是一說。蓋石卽斛也。冉子與粟五秉。據《儀禮》爲八十石,據徐氏止十石,多寡迥別,俟考正。又執持也。《禮·禮運》天秉陽垂日,星地秉隂竅於山川。《詩·大雅》民之秉彝。《書·君奭》秉德明恤。又
【孤直】1.孤高耿直。《北齐书·厍狄士文传》:“士文性孤直,虽隣里至亲莫与通狎。”《北史·房彦谦传》:“清介孤直,未必高第;卑諂巧官,翻居上等。”宋苏辙《免尚书右丞表》:“如臣迂阔而寡谋,孤直而多怨,进用兹始,已或纷然。”2.形容松竹之类的姿态高而挺直。唐宋之问《题张老松树》诗:“百尺无寸枝,一生自孤直。”明刘基《题赵学士色竹图》诗:“竹性本孤直,罄折良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