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一先
平仄: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qín xián 1 wú fù
【琴】1. 古代弦乐器,最初是五根弦,后加至七根弦(亦称“七弦琴”;通称“古琴”):~瑟。~曲。~师。~意。抚~。~棋书画。 2. 某些乐器的统称:钢~。月~。胡~。口~。竖~。小提~。~书(曲艺的一种)。弹~。
【琴】〔古文〕珡《唐韻》巨今切《集韻》《韻會》《正韻》渠金切,音靲。《說文》本作珡,禁也。象形。神農所作,洞越,練朱,五絃。周加二絃。《徐曰》君子所以自禁制也。《白虎通》琴以禁制淫邪,正人心也。《琴論》伏羲氏削桐爲琴,面圓法天,底方象地,龍池八寸通八風,鳳池四寸合四氣。琴長三尺六寸,象三百六十日。廣六寸,象六合。前廣後狹,象尊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絃象五行,大絃爲君,小絃爲臣,文武加二絃,以合君臣之恩。《三禮圖》琴第一絃爲宮,次商角羽徵,次少宮,次少商。琴有絃有徽,有首有尾,有脣有足,有腹有背,有腰有肩有越
【弦】1. 系在弓背两端的、能发箭的绳状物:弓~。~韦(“弦”指弓弦,“韦”是兽皮,弦紧皮软,喻性子急缓不同。古人佩弦来警戒自己的性缓,佩韦以警戒自己的性急;后遂用“弦韦”喻朋友的规劝)。~月(农历每月初七、八或二十二、三,月亮半圆,形似弓弦,故名)。上~(农历每月初七或初八的月相)。下~(农历每月二十二或二十三的月相)。应~而倒。 2. 乐器上发声的线:琴~。~子(a.指琴弦;b.乐器“三弦”的通称)。~歌。管~。续~(古人以琴瑟喻夫妻,故又以“断弦”喻丧妻,以“续弦”喻再娶)。~外之音。 3. 中国古代
【弦】《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又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又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又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又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又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
【枯】1. 失去水分,水全没有了:干~。~萎。~槁。~荣。~鱼衔索(串在绳索上的干鱼,形容存日不多)。 2. 没趣味,无生趣:~燥。~肠(喻枯涩贫乏的思路)。
【枯】《唐韻》苦胡切《集韻》《韻會》《正韻》空胡切,音刳。《說文》槀木也。《史記·諸侯表》摧枯朽者易爲力。又《周禮·天官·鄭註》童枯不稅。《疏》山林不茂爲童,山澤無水爲枯。又《集韻》後五切,音戸。竹名。通作楛。詳楛字註。又叶苦禾切,音科。《黃庭經》金鈴朱帶坐婆娑,調血理命身不枯。
【无复】1.不再,不会再次。《吕氏春秋·义赏》:“诈伪之道,虽今偷可,后将无復。”陈奇猷校释:“此文意谓诈伪之道,虽今可以苟且得利,后将不可復得利也。”《晋书·王导传》:“桓彝见朝廷微弱……忧惧不乐。往见导,极谈世事,还,谓顗曰:‘向见管夷吾无復忧矣。’”唐韩愈《落叶送陈羽》诗:“落叶不更息,断蓬无復归。”清李渔《闲情偶寄·词曲下·格局》:“圣叹之评《西厢》,可谓晰毛辨髮,穷幽极微,无復有遗议於其间矣。”2.指不再有,没有。晋葛洪《抱朴子·对俗》:“不死之事已定,无復奄忽之虑。”南朝梁元帝《金楼子·杂记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