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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者犹可诫——谢自然诗

平仄:平 仄 平 仄 仄

拼音: lái jiè zhě yóu kě

来者犹可诫释义

【来】1.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与“往”、“去”相对:~回。~往。过~。归~。~鸿去燕(喻来回迁徙,不能在一地常住;亦喻书信来往)。  2. 从过去到现在:从~。向~。  3. 现在以后,未到的时间:~年。将~。~日方长。  4.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表示约略估计:二百~头猪。  5. 做某个动作:胡~。  6. 用在动词前,表示要做某事:大家~动脑筋。  7. 用在动词后,表示做过(一般均可用“来着”):昨天他哭~。  8. 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趋向:上~。  9. 表示发生:暴风雨~了。  10. 在

【来】〔古文〕徠《廣韻》落哀切《集韻》《韻會》《正韻》郞才切,賴平聲。至也,還也,及也。《禮·曲禮》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又《公羊傳·隱五年》公觀魚於棠,登來之也。《註》登讀爲得,齊人謂求得爲登來。又玄孫之子曰來孫。又麥名。《詩·周頌》貽我來牟。《前漢·劉向傳》作飴我釐麰。亦作。又呼也。《周禮·春官》大祝來瞽令臯舞。又姓。又《集韻》洛代切,音賚。撫其至日來。《孟子》放勳曰:勞之來之。又叶鄰奚切,音離。《詩·邶風》莫往莫來,悠悠我思。《素問》恬澹虛無,眞氣從之。精神守內,病安從來。又叶郞

【诫】1. 警告,劝人警惕:告~。  2. 文告。  3. 文体名:~敕。

【诫】《唐韻》古拜切《集韻》《韻會》《正韻》居拜切,音戒。《說文》敕也。《玉篇》命也,告也。《廣韻》言警也。《增韻》警敕之辭曰誡。《易·比卦》邑人不誡。又《繫辭》小懲而大誡。《左傳·桓十一年》鄖人軍其郊,必不誡。《史記·周本紀》乃命伯臩申誡太僕。《荀子·强國篇》發誡布令而敵退,是主威也。《文中子·問易篇》君子思過而預防之,所以有誡也。《正韻》與戒同。又劒名。《刀劒錄》秦昭王鑄一劒,長三尺,銘曰誡。又叶居吏切,音記。《劉向·列女頌》雖曰女則,亦實男誡。男女覽兹,厥事甚備。又《類篇》或作。《字彙補》譌作,非。

【者】1. 用在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词组后,并与其相结合,指人、指事、指物、指时等:读~。作~。二~必居其一。来~。  2. 助词,表示语气停顿并构成判断句的句式:陈胜~,阳城人也。  3. 这,此(多用在古诗词曲中):~个。~回。~番。~边走。

【者】《廣韻》章也切《集韻》《韻會》《正韻》止野切,音赭。《說文》別事詞也。从白聲。,古文旅字。《韻會》今作者。《玉篇》語助也。《增韻》又卽物之辭,如彼者,如此者。《易·乾卦》元者,善之長也。又《增韻》又此也。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今俗多用這字,這乃魚戰切,迎也。又《韻補》叶掌與切。《史記·秦始皇紀》人迹所至,無不臣者。《註》索隱曰:者,協音渚。《楚辭·九歌》搴芳洲兮杜若,將以遺乎遠者。時不可以驟得,聊逍遙兮容與。《韻會》者,古文渚字,故从旅聲。後人以者添水作渚,以別者也之者,故者但爲語助。又叶阻可切。《繆襲·挽

【犹可】;还可以。《孟子·万章下》:“腊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金王若虚《论语辨惑二》:“言犹可也,至于以貌取人,虽愚夫知其不可,而谓圣人为之乎?”叶圣陶《四三集·一个练习生》:“啊,那张‘进局须知’,不看犹可,一看之后,我的兴奋的心脏,简直停止了跳动!”2.谓也可以。《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兵既整齐,王可试下观之,唯王所欲用之,虽赴水火犹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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