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八尤
平仄:仄 平 平 仄 平
拼音: 4 shōu zhī|zhì hé shǔ
【赖】1. 倚靠,仗恃:依~。仰~。百无聊~(精神上无所寄托,感到什么都没意思)。 2. 留在某处不肯走开:~着不走。 3. 不承认:抵~。~账。~婚。 4. 刁钻泼辣,不讲道理;游手好闲,行为不端的人:~子。无~。 5. 诬,怪罪:诬~。 6. 不好,劣:好~。 7. 姓。
【赖】〔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落蓋切,音癩。《說文》贏也。《類篇》一曰恃也。《書·大禹謨》萬世永賴。《疏》萬代常所恃賴。又《史記·高祖紀》大人常以臣無賴。《註》晉灼曰:賴,利也。無利於家也。或曰江淮之閒謂小兒多詐狡猾爲無賴。又《揚子·方言》予賴,讎也。南楚之外曰賴,秦晉曰讎。《註》賴,亦惡名。又姓。《風俗通》交阯太守賴先。《玉海》賴氏,國名。漢有校尉賴丹。又《韻補》叶力制切。《班固·答賓戲》福不盈眥,禍溢于世,凶人且以自悔,况吉士而是賴。○按《說文》从貝剌聲。俗作頼。非。
【收】1. 接到,接受:~发。~信。~支。~讫。~益。 2. 藏或放置妥当:这是重要东西,要~好了。 3.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割。~成。麦~。 4. 招回:~兵。~港。 5. 聚,合拢:~容。~理。~集。 6. 结束:~尾。~煞。~盘。 7. 逮捕,拘押:~捕。~监。~押。~审。 8. 约束,控制(感情或行动):~束。~心。~伏(亦作“收服”)。 典
【收】〔古文〕《唐韻》式周切《集韻》尸周切,音荍。《說文》捕也。《五經文字》作収,訛。《詩·大雅》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傳》收,拘收也。又《詩·周頌》我其收之。《傳》收,聚也。又《禮·玉藻》有事則收之。《疏》當有事之時,則收斂之。又《左傳·襄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註》收,取也。又《戰國策》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註》收,猶息也。又《博雅》收,振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洩。《朱傳》振,收也。又車軫也。《詩·秦風》小戎俴收。《傳》收,軫也。又夏冠名。《儀禮·士冠禮》周弁,殷冔,夏收。《註》收,言所以收斂髮也。
【知】1. 晓得,明了:~道。~名(著名)。~觉(有感觉而知道)。良~。~人善任。温故~新。~难而进。~情达理。 2. 使知道:通~。~照。 3. 学识,学问:~识,求~。无~。 4. 主管:~县(旧时的县长)。~府。~州。~宾(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亦称“知客”)。 5. 彼此了解:相~。~音。~近。 6. 彼此了解、交好的人:故~(老朋友)。 | ◎ 古同“智”,智慧。
【知】〔古文〕《唐韻》陟离切《集韻》《韻會》珍離切《正韻》珍而切,智平聲。《說文》詞也。从口从矢。《徐曰》知理之速,如矢之疾也。又《玉篇》識也,覺也。《增韻》喩也。《易·繫辭》百姓日用而不知。《書·臯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又漢有見知法。《史記·酷吏傳》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法。《註》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又相交曰知。《左傳·昭四年》公孫明知叔孫于齊。《註》相親知也。又《昭二十八年》魏子曰:昔叔向適鄭,鬷蔑一言而善,執手遂如故知。《楚辭·九歌》樂莫樂兮新相知。又《爾雅·釋詁》匹也。《詩·檜風》樂子之無知。《
【禾黍】1.禾与黍。泛指黍稷稻麦等粮食作物。《史记·宋微子世家》:“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后汉书·承宫传》:“后与妻子之蒙阴山,肆力耕种,禾黍将孰,人有认之者,宫不与计,推之而去,由是显名。”宋曾巩《送程公闢使江西》诗:“袴襦优足徧里巷,禾黍丰穰罄郊野。”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一篇第一章第二节:“由草料的恐慌,发生了刍秣的栽培;由刍秣的栽培,更发明了禾黍的种植。”2.《诗·王风·黍离序》:“《黍离》,閔宗周也。周大夫行役至於宗周,过故宗庙宫室,尽为禾黍。閔宗周之颠覆,彷徨不忍去而作是诗也。”后以“禾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