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拼音: lián fēn|fèn liǎn
【莲】◎ 多年生草本植物,生浅水中。叶子大而圆。花大,有粉红、白色两种。种子称“莲子”,包在倒圆锥形的花托内,合称“莲蓬”。地下茎肥大而长,有节,称“藕”。种子和地下茎均可食(亦称“荷”、“芙蓉”、“芙蕖”、“菡萏”):~藕。~房(❶莲蓬;❷指僧人的居室)。~座(❶莲花的底部;❷佛像的座位,由佛座多为莲花形而得名)。
【莲】〔古文〕苓《唐韻》落賢切《集韻》《韻會》《正韻》靈年切,音連。《爾雅疏》北人以蓮爲荷。又《說文》芙蕖之實也。《爾雅·釋草》荷,芙蕖。其實蓮。《註》蓮謂房也。又《集韻》連彥切,連去聲。《前漢·地理志》左馮翊蓮勺。《後漢·鄭興傳註》蓮勺,故城在今同州下邳縣東北。又《字彙補》所夾切。草名。《廣雅》鳶尾、烏蓮,射干也。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脸】1. 面孔,头的前部从额到下巴:~颊。~孔。~形(亦作“脸型”)。~色。~谱。 2. 物体的前部:鞋~儿。门~儿。 3. 体面,面子,颜面:~面。~皮。~软。丢~。赏~。
【脸】《集韻》《韻會》居奄切,音檢。《集韻》頰也。《韻會》目下頰上也。又《廣韻》七廉切《集韻》千廉切,音韱。《廣韻》也。《齊民要術》羹臛法,有臉羹。又《博雅》臉,也。《釋文》臉,七潛切。又《廣韻》力減切《集韻》兩減切,音溓。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