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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鬓苍苍十指黑——卖炭翁

韵脚:入二十五德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平 平

拼音: cāng zhǐ shí bìn 1 liǎng

两鬓苍苍十指黑释义

【苍】1. 深青色,深绿色:~翠。~松。~天。~穹(苍天)。~龙。  2. 灰白色:~白。~~(a.灰白;b.苍茫)。~老。~劲(苍老挺拔,多指树木形态或书画笔力)。  3. 姓。

【苍】〔古文〕《唐韻》七岡切《正韻》千剛切,音倉。《說文》草色也。《易·說卦傳》震爲蒼筤竹。《臨川吳氏註》蒼,深靑色。《詩·王風》悠悠蒼天。《禮·玉藻》大夫佩水蒼玉。《疏》似水之蒼而雜有文。又《博雅》茂也。《書·益稷篇》至于海隅蒼生。《傳》蒼蒼然生草木。又老也。《詩·秦風》蒹葭蒼蒼。《釋文》物老之狀。又《前漢·陳勝傳》蒼頭。《註》士卒靑帛巾。又《綱目集覽》蒼黃,急遽貌。又姓。《通志·氏族略》蒼氏。《註》《風俗通》云:八愷,蒼舒之後。又《韻會》采朗切,倉上聲。莽蒼,寒狀。一曰近郊之色。《莊子·逍遙遊》適莽蒼者,三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指】〔古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又《增韻》指

【十】1.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2. 表示多、久:~室九空。  3.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十】《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鬓】◎ 脸旁靠近耳朵的头发:~发(fà)。~角。~丝。

【鬓】《唐韻》《集韻》《韻會》必刃切,音儐。《說文》頰髮也。《釋名》鬢,峻也。所居高峻也。《又》其上連髮曰鬢。鬢,濱也。濱,崖也。爲面頰之崖岸也。《晉語》美鬢長大則賢。《註》鬢,髮類也。

【黑】1. 像墨和煤那样的颜色,与“白”相对:~白。  2. 暗,光线不足:~暗。~夜。  3. 隐蔽的,非法的:~枪。~市。~社会。  4. 恶毒:~心。  5. 姓。

【黑】《唐韻》呼北切《集韻》《韻會》《正韻》迄得切,音潶。《說文》火所熏之色也。韓康伯曰:北方隂色。《釋名》黑,晦也。如晦冥時色也。《易·說卦》坤其於地也爲黑。《書·禹貢》兗州,厥土黑墳。《禮·檀弓》夏后氏尚黑。又水名。《書·禹貢》華陽黑水惟梁州,黑水西河惟雍州。又《前漢·地理志》益州郡滇池縣有黑水祠。又黑齒,國名。《楚辭·招魂》雕題黑齒。又地名。《左傳·宣六年》公會晉侯宋公于黑壤。又黑子,今所謂黶子也。《前漢·高帝紀》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又《賈誼傳》淮陽之比大諸侯厪如黑子之著面。又《周禮·天官·籩人》其實蕡白黑

【两】1.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个黄鹂。~本书。  2. 双方:~可。~边。~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旁。~侧。~袖清风。~败俱伤。  3.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4. 表示不定数目:~下子。~着儿(zhāor )。

【两】〔古文〕《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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