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平 平 平
拼音: liǎng fán sháo hù chū tóng tíng
【两】1.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个黄鹂。~本书。 2. 双方:~可。~边。~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旁。~侧。~袖清风。~败俱伤。 3.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4. 表示不定数目:~下子。~着儿(zhāor )。
【两】〔古文〕《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
【烦】1. 苦闷,急躁:~躁。~乱。~恼。~闷。~郁。心~意乱。 2. 又多又乱:不厌其~。要言不~。~絮。~琐。~冗。~文。麻~。 3. 搅扰:~扰。~嚣。 4. 敬辞,表示请、托:~劳。~请。
【烦】《唐韻》附袁切《集韻》《韻會》符袁切,音樊。《說文》熱頭痛也。又《增韻》不也。《書·說命》禮煩則亂。又《玉篇》干煩也。《左傳·僖二十九年》敢以煩執事。又《禮·樂記》衞音趨數煩志。《註》煩,勞也。又《左傳·定二年》嘖有煩言。《註》煩,言忿爭。又《增韻》悶也。《史記·倉公傳》病使人煩懣。又鳥名。《司馬相如·上林賦》煩鶩鷛。《註》徐廣曰:煩鶩,一作番。《漢書·音義》煩鶩,鳧也。郭璞云:煩鶩,鴨屬。又地名。《戰國策》襲燕樓煩數縣。《註》樓煩,屬鴈門。又叶符筠切。《陳琳·大暑賦》料救藥之千百兮,祇累熱而增煩。燿靈管
【韶濩】“韶护”。亦作“韶頀”。汤乐名。《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见舞《韶濩》者。”杜预注:“殷汤乐。”孔颖达疏:“以其防濩下民,故称濩也……韶亦绍也,言其能绍继大禹也。”一说,舜乐和汤乐。《文选·王屮〈头陀寺碑文〉》:“步中《雅》《颂》,骤合《韶》《护》。”李善注引郑玄曰:“《韶》,舜乐;《护》,汤乐也。”后亦以指庙堂、宫廷之乐,或泛指雅正的古乐。汉桓宽《盐铁论·论菑》:“盖越人美蠃蚌而简太牢,鄙夫乐咋唶而怪韶濩。”唐元结《欸乃曲》之三:“停橈静听曲中意,好是云山《韶濩》音。”宋陆游《次金溪宗人伯政见寄韵》:“
【出】1. 从里面到外面:~访。初~茅庐。~笼。 2. 往外拿,支付:~力。~钱。~谋画策。入不敷~。 3. 离开:~发。~轨。~嫁。 4. 产生,生长:~产。~品。~人才。 5. 发生:~事。 6. 显露:~现。~名。 7. 超过:~色。~类拔萃(超出同类之上)。 8. 来到:~席。~勤。 9. 引文、典故来源于某处:~处(chù)。语~《孟子》。 10. 显得量多:这米~饭。 11. 放在动词后,表示趋向或效果:提~问题。 12. 传(chuán)奇中的一回,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
【出】《唐韻》赤律切《集韻》《韻會》《正韻》尺律切,春入聲。《說文》進也。《廣韻》見也,遠也。《增韻》出入也,吐也,寫也。又生也。《爾雅·釋訓》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左傳·成十三年》康公,我之自出。《註》秦康公,晉之甥也。又《周禮·秋官·大司》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註》出謂越獄逃亡也。又《增韻》斥也。《正韻》亦作黜絀。又《唐韻》《集韻》《韻會》尺類切《正韻》蚩瑞切,推去聲。自中而外也。又《正韻》凡物自出,則入聲。非自出而出之,則去聲。然亦有互用者。又叶尺僞切,吹去聲。《詩·小雅》匪舌是出,維躬是瘁。又叶敕律切
【彤】1. 红色:~管(❶赤管笔,古代女史以此记事,后因用于女子文墨之事;❷一说是红色管状的初生之草)。~云。~庭(中国汉代皇宫以朱红色漆中庭,后泛指皇宫)。 2. 姓。
【彤】《唐韻》《集韻》《韻會》徒冬切,音佟。《說文》丹飾也。从丹,从彡。彡,其畫也。《玉篇》赤色。《詩·邶風》貽我彤管。《左傳·定九年》靜女之三章取彤管焉。《註》彤管,赤管筆,女史記事規誨之所執。《疏》必用赤者,示其以赤心正人也。《書·文侯之命》彤弓一。《詩·小雅·彤弓傳》彤弓,朱弓也。又姓。《史記·夏本紀》禹爲姒姓,其後分封,用國爲姓,有彤城氏。《註》索隱曰:周有彤伯,蓋彤城氏之後。《廣韻》彤伯爲成王宗枝。
【庭】1. 堂阶前的院子:~院。~园。~除(“除”,台阶)。 2. 厅堂:~宇。~闱(父母所属内室,借指父母)。~训(父亲的教诲,亦指家教)。家~。 3.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法~。 4. 古同“廷”,朝廷。
【庭】《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亭。《說文》宮中也。《玉篇》庭,堂階前也。《易·節卦》不出戸庭,无咎。《周禮·天官·閽人》掌埽門庭。又官名。《周禮·秋官》庭氏。《註》主射夭鳥,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又《爾雅·釋詁》直也。《疏》庭條,直也。《詩·小雅》播厥百穀,旣庭且碩。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庭州,貞觀十四年置,長安二年,爲北庭都護府,有後庭縣。《廣韻》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本烏孫國土,其前王庭,卽交河縣也。又天庭,星名。《石氏星傳》龍星左角曰天田,右角曰天庭。又洞庭,湖名。《楚辭·九歌》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