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拼音: yǐ 2 zhōu yōng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缭】1. 绕,缠绕:~绕。~乱。 2. 用针线缝缀:~缝(fèng )。~贴边。 方言集汇
【缭】《廣韻》落蕭切《集韻》《韻會》憐蕭切《正韻》連條切,音聊。《說文》纏也。《類篇》繞也。《禮·玉藻》再繚四寸。《班固·東都賦》修袖繚繞而滿庭。又祭名。《周禮·春官·大祝》辨九祭,八曰繚祭。《儀禮·鄉飮酒禮》弗繚,右絕末以祭。《註》繚,猶紾也。又人名。《前漢·藝文志》尉繚二十九篇。《註》師古曰:尉姓,繚名也。又縣名。《前漢·地理志》淸和郡有繚縣。又《集韻》朗鳥切《正韻》盧皎切,音了。義同。又《集韻》離昭切,音髎。力照切,音燎。義同。又《廣韻》力小切,音燎。《莊子·盜跖篇》繚意絕體而爭。《音義》繚,理也。又《集
【周墉】围墙。《文选·张载<七哀诗>之一》:“园寝化为墟,周墉无遗堵。”李善注:“《尔雅》曰:‘墙谓之墉。’”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金生色》:“垣外乃翁家桃园,园中四繚周墉皆竣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