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仄 平 平
拼音: gè|gě qīng dài lì guī
【各】◎ 每个,彼此不同:~别。~得其所。~尽所能。~有千秋。~自为政。 | 1. 〔自~儿(gěr)〕自己,亦作“自个儿”。 2. 方言,特别:这个人真~。
【各】《唐韻》古洛切《集韻》剛鶴切《韻會》《正韻》葛鶴切,音閣。《說文》異辭也。从口从夂。夂者,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書·湯誥》各守爾典,以承天休。又屠各,北方種落名。《後漢·公孫瓚傳》瓚子續爲屠各所殺。又《字彙補》借作部落之落,見諸葛銅鐺。又《字彙補》引沈括筆談云:又借作洛。《石鼓文》大車出各。
【清】1. 水或其他液体、气体纯净透明,没有混杂的东西,与“浊”相对:~水。~泉。~流(a.澄澈的水流,如“一股~~”;b.旧时指负有名望,不肯与权贵同流合污的士大夫)。~澈。~碧。~朗。~新。~醇。月白风~。 2. 安静,不烦:冷~。凄~。~闲。~静。~淡。~幽。~谧(宁静)。 3. 单纯不杂:~唱。~茶。 4. 明白,明晰:~楚。~晰。~醒。~通(文章层次清楚)。~亮。 5. 一点不留,净尽:~除。肃~。~剿。~洗。~君侧(清除国君身边的亲信)。 6. 整理,查验:~理。~查。~点。~仓。 7.
【代】1. 替:~替。~办。~销。~序。~表。 2. 历史上划分的时期:时~。世~。古~。近~。现~。当(dāng )~。年~。 3. 世系的辈分:下一~。 4. 姓。
【代】《唐韻》徒耐切《集韻》《韻會》待戴切《正韻》度耐切,音岱。更也,替也。《書·臯陶謨》天工人其代之。《莊子·逍遙遊》許由曰:庖人雖不治庖,尸祝不越俎而代之。又世也。《家語》古之王者,易代攺號,取法五行。又不還曰代。又國名。趙之先有代國。《前漢·地理志》代郡亳丘有五原關。《應劭曰》古代國。又州名。漢代郡屬幽州,魏攺爲州。又姓。周代舉,明代賢。又《方書》脈有代。《史記·倉公傳》齊侍御史成病頭痛。脈法曰:代則絡脈有過,其代絕而脈賁者,病得之酒且內。王叔和曰:來數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者名代。又叶徒帝切,音地。
【历】1. 经过:经~。来~。阅~。~尽甘苦。 2. 经过了的:~程。~代。~史。~来。 3. 遍、完全:~览。~数(shǔ)。 4. 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法。
【历】〔古文〕《唐韻》郞擊切《集韻》《韻會》狼狄切,音靂。《說文》過也。一曰經歷。《書·梓材》殺人歷人。《註》歷人者,罪人所過。《前漢·天文志》合散犯守,陵歷鬭食。《韋昭註》自下往觸之曰犯,居其宿曰守,經之爲歷,突掩爲陵,星相擊爲鬭。又次也。《禮·月令》季冬,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註》歷,猶次也。又盡也。謂徧及之也。《書·盤庚》歷告爾百姓于朕志。《前漢·劉向傳》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師古註》歷謂歷觀之。又踰也,越也。《孟子》不歷位而相與言。《大戴記》竊盜歷法妄行。又疎也。《宋玉·登徒子好色賦》齞脣歷齒。《註》
【规】1. 画圆等的仪器:圆~。两脚~。 2. 法则,章程,标准:~则。法~。常~。清~戒律。 3. 格局,范围:~模。 4. 相劝:~尽力。~谏。~正(a.规劝,匡正;b.整齐;c.规矩)。~勉。 5. 谋划:~划。~约。
【规】《唐韻》居追切《集韻》《韻會》均窺切《正韻》居爲切,音。《說文》有法度也。《玉篇》正圜之器也。《禮·經解》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前漢·律歷志》衡運生規,規圜生矩。《莊子·馬蹄篇》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時則訓》規者所以圜萬物也。又以法正人曰規。《書·征》官師相規。《傳》規,正也。《詩·衞風·淇奥序》武公能聽其規諫。《疏》正圜以規使依度,猶正君以禮使人德,故謂之規諫。又規,求計也。《左傳·昭二十六年》規求無度。又規避違法,以方爲圜也。《正字通》引唐書:規影徭賦。又謀度也。《禮·儒行》其規爲有如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