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lí hé|gě fú shěn|chén chū fù zhōng
【离】1. 相距,隔开:距~。太阳是~地球最近的恒星。 2. 离开,分开:分~。~别。~家。~散(sàn)。~职。~异。~间(jiàn )。支~破碎。 3. 缺少:办好教育~不开教师。 4. 八卦之一,符号是“☲”,代表火。 5. 古同“罹”,遭受。 6. 古同“缡”,妇女的佩巾。 7. 〔~~〕形容草木茂盛,如“~~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8. 姓。 典
【离】〔古文〕《廣韻》丑知切《集韻》《正韻》抽知切,音摛。同魑。又《韻會》鄰知切。同離。明也,麗也。易卦名。又散也,違也。《晉書·宣帝紀》司馬公尸居餘氣,形神已离。亦同離。(離)《唐韻》呂支切《集韻》《韻會》鄰知切,音驪。《說文》黃倉庚也,鳴則蠶生。从隹离聲。《玉篇》亦作鸝。《廣韻》今用鸝爲鸝黃,借離爲離別。《集韻》或作鵹。又卦名。《易·離卦》彖曰:離,麗也。《玉篇》離,明也。又《玉篇》散也。《廣韻》近曰離,遠曰別。《揚子·方言》參蠡,分也。秦晉曰離。《易·乾卦》進退無恆,非離羣也。《待王風》有女仳離。又《玉篇
【合】1. 闭,对拢:~眼。~抱。珠连璧~。貌~神离。 2. 聚集:~力。~办。~股。~资。 3. 不违背,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相应或相符:~格。~法。情投意~。 4. 应该:~该。~当。“文章~为时而著,诗歌~为时而作”。 5. 总共,全:~家欢乐。 6. 计,折算:~多少钱。 7.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5”。 | 1. 中国市制容量单位,一升的十分之一。 2. 旧时量粮食的器具,容量为一合,木或竹制,方形或圆筒形。
【合】《唐韻》閤切《集韻》《韻會》曷閤切《正韻》胡閣切,音盒。《說文》合口也。又《玉篇》同也。《易·乾卦》保合太和。《詩·小雅》妻子好合。又配也。《詩·大雅》天作之合。《前漢·貨殖傳》蘗麴鹽豉千合。《註》師古曰:蘗麴以斤石稱之,輕重齊則爲合。鹽豉以斗斛量之,多少等亦爲合。合者,相配耦之言耳。又會也。《禮·王制》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註》合,會也。又聚也。《論語》始有曰:苟合矣。《註》合,聚也。又答也。《左傳·宣二年》旣合而來奔。《註》合,答也。又閉也。《前漢·兒寬傳》封禪告成,合祛于天地神明。《註》李奇曰
【浮】1. 漂在水面上,与“沉”相对:~桥。~力。~标。~萍。~泛。~沉。漂~。~光掠影。 2. 表面的:~皮儿。~土。~雕。 3. 空虚,不切实:~夸。~华。 4. 不沉静,不沉着:轻~。~躁。 5. 暂时的:~记。~支。 6. 可移动的:~财。~荡。~吊。~动。 7. 超过,多余:人~于事。 8. 呈现,涌现:~现。~想。 9. 中医指脉搏浮在肌肤表层:~脉。
【浮】《唐韻》縛牟切《集韻》《韻會》房尤切《正韻》房鳩切,音罘。《說文》氾也。《論語》乗桴浮於海。又順流曰浮。《書·禹貢》浮于濟漯。又濟涉腰瓠曰浮。《淮南子·釋山訓》百人抗浮。《註》浮,瓠也。又溢也,過也。《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又先時曰浮。《書·盤庚》鮮以不浮于天時。又輕也。《楚語》疏其穢而鎭其浮。又浮浮,氣烝貌。《詩·大雅》烝之浮浮。又雨雪盛貌。《詩·小雅》雨雪浮浮。又衆彊貌《詩·大雅》江漢浮浮。又浮沉,無定之意。《詩·小雅》載沉載浮。又《小爾雅》浮,罰也。謂罰爵也。《禮·投壷》無偝
【沈】1. 通“瀋”。汁:“为榆~”。 2. “瀋”的简化字。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的简称。 3. 姓。 | ◎ 同“沉”。
【沈】《唐韻》直深切《集韻》《韻會》《正韻》持林切,音霃。《說文》陵上滈水也。一曰濁黕也。《風俗通·山澤篇》沈者,莽也。言其平望,莽莽無涯際也。沈澤之無水斥鹵之類也。《前漢·法志》山川沈斥。《註》斥卽斥鹵,沈卽川澤。《莊子·達生篇》沈有履。《註》沈水,汚泥也。又齊人謂湖曰沈。《郭緣生述征記》有鳥當沈。又沒也。《詩·小雅》載沈載浮。《戰國策》智伯攻趙,圍晉陽而水之,城之不沈者三板。《又》常民溺於習俗,學者沈於所聞。又以毒沈水也。《周禮·秋官》雍氏禁山之爲苑,澤之沈者。《註》謂毒魚及水蟲之屬。又五齊之一。《周禮·天
【初】1. 开始时,开始的部分:~始。正月~一。~旬。~稿。~等。~版。~试。~创。~绽。~叶(指某一历史时期的最初一段)。~夜(a.指进入夜晚不久的时候;b.指新婚第一夜)。 2. 原来的,原来的情况:~衷。和好如~。 3. 姓。 汉
【初】〔古文〕《唐韻》《集韻》楚居切《正韻》楚徂切,楚平聲。《說文》始也。从刀衣,裁衣之始也。《徐曰》禮之初,施衣以蔽形。《書·禹謨》率百官若帝之初。《蔡仲》愼厥初。又《禮·檀弓》夫魯有初。《註》初謂故事。又《列子·天瑞篇》太初者,氣之始也。《韓愈詩》賢愚同一初。《韻會》又姓。
【复】1. 回去,返:反~。往~。 2. 回答,回报:~命。~信。~仇。 3. 还原,使如前:~旧。~婚。~职。光~。~辟。 4. 再,重来:~习。~诊。~审。~现。~议。 5. 许多的,不是单一的:重(chóng)~。繁~。~杂。~姓。
【复】〔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房六切,音伏。《說文》往來也。《廣韻》返也。《書·舜典》如五器卒乃復。《傳》復,還也。《詩·小雅》言歸思復。又《韻會》答也。《書·說命》說復于王。又《韻會》白也。《禮·曲禮》願有復也。又《韻會》反命也。《周禮·天官》諸臣之復。《註》復,報也,反也。《疏》謂羣臣受王命,使臣行之訖,反報於王也。又招魂曰復。《禮·檀弓》復盡愛之道也。《註》復謂招魂,庶幾其精氣之反。又興復。《諸葛亮·出師表》興復漢室,還於舊都。又姓。《正字通》元有復見心。又州名。《隋書·地理志》後周置復州
【终】1. 末了(liǎo ),完了(liǎo),与“始”相对:年~。~场(末了一场)。~极。~审(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最后判决)。~端。靡不有初,鲜克有~(人们做事无不有开头,而很少能坚持到底)。 2. 从开始到末了:~年。~生。饱食~日。 3. 人死:临~。送~。 4. 到底,总归:~归。~究。~于。~将成功。 5. 姓。
【终】〔古文〕夊《廣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螽。《說文》絿絲也。又《玉篇》極也,窮也。《集韻》一曰盡也。《易·繫辭》《易》之爲書也,原始要終。《書·仲虺之誥》愼厥終,惟其始。《詩·大雅》高朗令終。又《禮·檀弓》君子曰終,小人曰死。又《左傳·文元年》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舉正于中,歸餘于終。《疏》歸其餘,分置于終末。言於終末乃置閏也。又《左傳·襄九年》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又《爾雅·釋天》月在壬曰終。又《前漢·法志》地方一里爲井,井十爲通,通十爲成,成方十里,成十爲終。又姓。《左傳·定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