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仄 仄
拼音: jù 4|4|4|4 lǐ jǔ
【具】1. 器物:器~。 2. 备有:~备。~有。别~只眼(形容具有独到的眼光和见解)。 3. 备,办:~呈。~结。~名。~领。敬~菲酌。 4. 古同“俱”,都,完全。 5. 量词,用于某些器物和棺材、尸体:座钟一~。一~男尸。
【具】《唐韻》其遇切《集韻》《韻會》衢遇切《正韻》忌遇切,音懼。《說文》共置也。《廣韻》備也,辦也,器具也。《儀禮·饋食禮》東北面告濯具。《前漢·劉澤傳》田生子請張卿臨,親修具。《註》師古曰:具,供具也。《荀子·王制篇》具具而王,具具而霸。《註》言具其所具也。又與俱通。《詩·小雅》則具是違。《詩詁》俱也。又姓。《左傳》有具丙。又《詩·小雅》爾牲則具。《註》居律反,音橘。又《韻補》叶忌救切,求去聲。《漢·馬融·廣成頌》上無飛鳥,下無走獸。虞人植旍,獵者效具。車弊田罷,從入禁囿。漢典考證:〔又姓。《左傳》有丙具。〕
【乐】1. 欢喜,快活;快~。~境。~融融。~不可支。其~无穷。~观(精神愉快,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天(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 2. 使人快乐的事情:取~。逗~。 3. 对某事甘心情愿:~此不疲。~善好(hào )施。 4. 笑:这事太可~了。 | 1. 声音,和谐成调的:音~。声~。~池。~音(有一定频率,和谐悦耳的声音)。~歌(❶音乐与歌曲;❷有音乐伴奏的歌曲)。~正(周代乐官之长)。~府(原是中国汉代朝廷的音乐官署,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亦称作“
【乐】《唐韻》五角切《集韻》《韻會》《正韻》逆角切,音岳。《說文》五聲八音之總名。《書·舜典》夔,命女典樂,敎胄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易·豫卦》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禮·樂記》大樂與天地同和。又鐘鼓、羽籥、干戚,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孝經》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又姓。《左傳》晉大夫樂王鮒,《戰國策》燕樂毅。複姓。《孟子》樂正裘。又《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喜樂也。《通論》喜者主於心,樂者無所不被。《易·繫辭》樂天知命。《孟子》與民同
【礼】1. 社会生活中,由于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仪节:婚~。丧(sāng)~。典~。 2. 符合统治者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教(jiào)。~治。克己复~。 3. 表示尊敬的态度和动作:~让。~遇。~赞。~尚往来。先~后兵。 4. 表示庆贺、友好或敬意所赠之物:~物。~金。献~。 5. 古书名,《礼记》的简称。 6. 姓。
【礼】《集韻》禮古作礼。註詳十三畫。(禮)〔古文〕礼《廣韻》盧啓切《集韻》《韻會》里弟切《正韻》良以切,音蠡。《說文》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釋名》禮,體也。得其事體也。《韻會》孟子言禮之實節文斯二者,蓋因人心之仁義而爲之品秩,使各得其敘之謂禮。又姓。《左傳》衞大夫禮孔。 《徐鉉曰》五禮莫重於祭,故从示。豊者,其器也。
【举】1. 向上抬,向上托:~头。~手。~重。~棋不定。 2. 动作行为:~止。轻而易~。 3. 发起,兴办:~义。~办。创~。 4. 提出:~要。~例。 5. 推选,推荐:推~。荐~。 6. 全:~国。~世。~家。 7. 古代指科举取士:科~。~人。一~成名。 8. 攻克:“一战而~鄢、郢”。
【举】〔古文〕《廣韻》居許切《集韻》《韻會》苟許切,音莒。《說文》對也。一曰輿也。《徐曰》輿輦。《增韻》扛也。又挈也。《廣韻》擎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廬人》兵同强,圍欲細。《註》,謂手所操。《杜甫詩》觴白眼望靑天。又《增韻》立也。《左傳·文元年》楚國之,恆在少者。《註》,立也。又言也。《禮·曲禮》主人不問,客不先。又《雜記》過而君之諱,則起。《註》,猶言也。又動也。《楚語》夫事君者,不爲外內行,不爲豐約。《註》,動也。《前漢·張蒼傳》人主無過。又《韻會》稱也,揚也,拔也。《禮·檀弓》所於晉國,管庫之土,七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