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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得也应无益——谒金门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仄

拼音: liú dé|děi|de yě 1|4 wú yì

留得也应无益释义

【留】1.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学。~任。~级。~步。~守。~驻。  2. 注意力放在上面:~心。~神。~意。  3.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连。~恋。  4. 不使离开:~客。~宿。挽~。拘~。  5. 接受:收~。  6. 保存:保~。~存。~别。~念。~后路。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也】1. 副词,表示同样、并行的意思:你去,我~去。  2.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一点儿~不错。  3.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虽然你不说,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4. 文言语气助词(❶表判断;❷表疑问;❸表停顿;❹形容词尾)。  5.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罢。

【也】〔古文〕《唐韻》羊者切《集韻》《正韻》以者切,音野。語已辭。《說文徐註》語之餘也。凡言也,則氣出口下而盡。《玉篇》所以窮上成文也。《廣韻》語助之終。柳宗元曰:決辭也。又發語辭。《岑參詩》也知鄕信曰應疎。又姓。明也伯先。又《劉攽曰》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杜甫詩》靑袍也自公,是也。又《正韻》養里切,同迤。又《六書正譌》古文匜字。註詳匚部三畫。

【应】1. 该,当,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当。~该。~分(fèn )。~有尽有。  2. 回答:答~。喊他不~。~承。  3. 随,即:“桓督诸将周旋赴讨,~皆平定”。  4. 姓。 | 1. 回答或随声相和:~答。呼~。~对(答对)。~和(hè)。反~(a.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b.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c.回响,反响)。  2. 接受,允许,答应要求:~邀。~聘。~考。  3. 顺合,适合:顺~。适~。~机。~景。~时。~用文。  4. 对待:~付。~变。

【应】《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陵切,音膺。《說文》當也。从心聲。《徐曰》,鷹字也。本作,今作應。又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又《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又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又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又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又樂名。

【无益】úyì[empty;benogood;useless;unprofitable]没有益处无益的享乐

【无益】利益的事。《书·旅獒》:“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2.没有好处;没有裨益。《论语·卫灵公》:“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吾老且贱,自度终无益於张廷尉。”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祝盟》:“故知信不由衷,盟无益也。”唐杜甫《送李校书》诗:“自恐二男儿,辛勤养无益。”邹韬奋《本刊与民众》:“什么是民众……徒赖遗产,除衣食住及无谓消遣以外,对于人类丝毫无益的蠹虫也不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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