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郡斋暇日忆庐山草堂兼寄二林僧社三十韵多叙…出处之意

留俸作归粮——郡斋暇日忆庐山草堂兼寄二林僧社三十韵多叙…出处之意

韵脚:下平十陽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zuò fèng liú liáng guī

留俸作归粮释义

【作】1. 起,兴起,现在起:振~。枪声大~。  2. 从事,做工:工~。~息。~业。  3. 举行,进行:~别(分别)。~乱。~案。~战。~报告。  4.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恶(è)。~弊。~梗。~祟。~态。~色。~为。~难。~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5. 当成,充当:~罢。~保。~伐(做媒人)。~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6. 创造:创~。写~。~曲。~者。  7. 文艺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  8. 同“做”。  9.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

【作】〔古文〕胙《唐韻》則洛切《集韻》《韻會》《正韻》卽各切,臧入聲。興起也。《易·乾卦》聖人作而萬物覩。《書·堯典》平秩東作。又振也。《書·康誥》作新民。又造也。《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又爲也。《詩·鄭風》敝予又改作兮。又始也。《詩·魯頌》思馬斯作。又坐作。《周禮·夏官》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又將作,秦官名。《前漢·百官表》秩二千石,掌宮室。又作猶斮也。《禮·內則》魚曰作之。《註》謂削其鱗。又汨作,逸書篇名。又姓。漢涿郡太守作顯。又與詛同。怨謗也。《詩·大雅》侯作侯祝。又《集韻

【俸】◎ 官员等所得的薪金:~禄。薪~。~给(jǐ)。~金。

【俸】《廣韻》扶用切《集韻》《韻會》房用切,音。秩祿也。《前漢·宣帝詔》今小吏勤事而俸薄,欲其無侵漁百姓,難矣。增其俸百石以上什五。《後漢·光武紀》詔增百官俸。《宋太祖詔》吏員猥多,難以求治。俸祿鮮薄,未可責廉。與其宂員而重費,莫若省官而益俸。差減其員,舊俸月增給五十。《長篇》賜韓世忠妻俸。 亦作奉。《前漢·公孫弘傳》奉祿甚多。

【留】1.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学。~任。~级。~步。~守。~驻。  2. 注意力放在上面:~心。~神。~意。  3.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连。~恋。  4. 不使离开:~客。~宿。挽~。拘~。  5. 接受:收~。  6. 保存:保~。~存。~别。~念。~后路。

【粮】1. 可吃的谷类、豆类等:~食。~仓。~荒。弹尽~绝。  2. 作为农业税的粮食:公~。钱~。

【粮】《廣韻》《集韻》呂張切《正韻》龍張切,音良。同糧。《張衡·思賦》屑瑤蕋以爲粮。(糧)《廣韻》《集韻》《韻會》呂張切《正韻》龍張切,音良。《說文》穀食。《周禮·地官·廩人》凡邦有會同師役之事,則治其糧與其食。《註》行道曰糧,謂糒也。止居曰食,謂米也。《左傳·僖四年》申侯曰:共其資糧屝屨。《疏》糧謂米粟,行道之食。《詩·大雅》乃裹餱糧。《莊子·逍遙遊》適百里者,宿舂糧。適千里者,三月聚糧。又藥名。《神異經》禹餘糧,世傳禹治水,棄其所餘糧于江中,生爲藥草也。 亦作粮。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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