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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文争僭拟——感怀诗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zhēng wén lǐ jiàn nǐ

礼文争僭拟释义

【争】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2. 力求实现:~取。~气。~胜。  3.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争】〔古文〕《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音箏。《說文》引也。从。《徐鉉曰》音曳。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玉篇》諫也。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漢典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 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

【文】1.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锦。  2. 刺画花纹:~身。  3. 记录语言的符号:~字。~盲。以~害辞。  4.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凭。~艺。~体。~典。~苑。~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5.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化。~物。  6.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  7. 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8. 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质彬彬。  9. 温和:~火。~静。~雅。

【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分切,音紋。《說文》錯畫也。《玉篇》文章也。《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合集衆字,以成辭義,如文繡然也。《易·繫辭》物相雜,故曰文。《周禮·天官·典絲》供其絲纊組文之物。《註》畫繪之事,靑與赤謂之文。《禮·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又《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疏》文,文字也。《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又《易·乾卦文言疏》文謂文飾。又《易·坤卦

【礼】1. 社会生活中,由于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仪节:婚~。丧(sāng)~。典~。  2. 符合统治者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教(jiào)。~治。克己复~。  3. 表示尊敬的态度和动作:~让。~遇。~赞。~尚往来。先~后兵。  4. 表示庆贺、友好或敬意所赠之物:~物。~金。献~。  5. 古书名,《礼记》的简称。  6. 姓。

【礼】《集韻》禮古作礼。註詳十三畫。(禮)〔古文〕礼《廣韻》盧啓切《集韻》《韻會》里弟切《正韻》良以切,音蠡。《說文》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釋名》禮,體也。得其事體也。《韻會》孟子言禮之實節文斯二者,蓋因人心之仁義而爲之品秩,使各得其敘之謂禮。又姓。《左傳》衞大夫禮孔。 《徐鉉曰》五禮莫重於祭,故从示。豊者,其器也。

【僭拟】在下者自比于尊者。《史记·太史公自序》:“五宗既王,亲属洽和,诸侯大小为藩,爰得其宜,僭拟之事,稍衰贬矣。”《晋书·宣帝纪》:“今大将军爽背弃顾命,败乱国典,内则僭拟,外专威权。”明沉德符《野获编补遗·内监·内官定制》:“近日内臣用事稍关兵柄者,輒改御马衔以出,如督抚之兼司马中丞,亦僭拟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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