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十七眞
平仄:平 仄 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mén qǔ qián 1 biàn lóng hǔ
【门】1. 建筑物的出入口,又指安装在出入口能开关的装置:~儿。~口。开~见山。 2. 形状或作用像门的东西:电~。 3. 途径,诀窍:~径。~道儿。 4. 旧时指封建家族或家族的一支,现亦指一般的家庭:~第。~风。~婿。长(zhǎng )~长子。 5. 事物的分类:分~别类。 6. 宗教的教派或学术思想的派别:教~。~徒。 7. 量词:一~大炮。 8. 姓。
【门】《唐韻》莫奔切《集韻》《正韻》謨奔切《韻會》謨昆切,音捫。《說文》聞也。从二戸,象形。《玉篇》人所出入也。在堂房曰戸,在區域曰門。《博雅》門,守也。《釋名》捫也。言在外爲人所捫摸也。《易·同人》同人于門。《註》心無係吝,通夫大同,出門皆同,故曰同人於門也。《書·舜典》賔于四門,四門。《傳》四門,四方之門。《禮·月令》孟秋之月,其祀門。《周禮·天官·掌舍》爲帷宮,設旌門。《註》王行止食息,張帷爲宮,樹旌以表門。《又》設車宮轅門。《註》王止宿險阻之處,車以爲藩,則仰車以其轅表門。今慕府亦稱轅門,牙門。《楚辭·
【取】1. 拿:索~。~书。~款。窃~。 2. 选择:选~。~材。~景。~道。~样。 3.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4.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5. 消去:~消。~缔。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又《集韻》《
【前】1. 指空间,人面所向的一面;房屋等正门所向的一面;家具等靠外的一面,与“后”相对:~面。~边。~方。面~。~进。~程。 2. 指时间,过去的,往日的,与“后”相对:以~。~人。~此。~科。~嫌。~言。~车之鉴。 3. 顺序在先的:~五名。 4. 向前行进:勇往直~。
【真】1. 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与“假”、“伪”相对:~诚。~谛。~挚。~心。逼~。认~。~才实学。~知灼见。 2. 确实,的确:~好。~正。~切。 3. 清楚,显明:看得~。咬字很~。 4. 本性,本原:纯~。天~。 5. 人的肖像:传(chuán )~。写~。 6. 汉字的楷书:~字。~书。~草隶篆。 7. 姓。
【真】同眞。俗字。
【辨】1. 分别,分析,明察:~别。~认。~析。~正。~识。明~是非。 2. 古代土地面积单位,九夫为一辨,七辨为一并。
【辨】《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又《韻會》牀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又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道德以變說君也。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又姓。又《集韻》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
【龙虎】◎龙虎lónghǔ(1)[mannerofanemperor]∶形容皇帝的气派(2)[hero;warrior]∶比喻英雄豪杰皆为龙虎。——《史记·项羽本纪》
【龙虎】1.龙与虎。晋王嘉《拾遗记·颛顼》:“有曳影之剑,腾空而舒,若四方有兵,此剑则飞起指其方,则尅伐;未用之时,常於匣里如龙虎之吟。”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河水三》:“又铸铜为大鼓,及飞廉、翁仲、铜駞、龙虎,皆以黄金饰之,列于宫殿之前。”2.喻英雄俊杰。三国魏应璩《与尚书诸郎书》:“二三执事,以龙虎之姿,遭风云之会。”唐李白《古风》之一:“龙虎相啖食,兵戈逮狂秦。”宋苏轼《九日黄楼作》诗:“诗人猛士杂龙虎,楚舞吴歌乱鹅鸭。”自注:“坐客三十餘人,多知名之士。”王十朋注:“崔班《灼灼歌》:坐中之客皆龙虎。”宋周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