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二十六桓
平仄:仄 平 平 仄 平 仄 平
拼音: lǜ|lù zhū lóu xià huā mǎn yuán
【绿】◎ 蓝和黄混合成的颜色,一般草和树叶呈现这种颜色:~色。~叶。~灯。~化。~洲。~茶。~地。~茸茸。~水青山。 | ◎ 义同(一),专用于某些名词:~林。~营(中国清代由汉人编成的武装,用绿旗作标志)。
【绿】《廣韻》力玉切《集韻》《韻會》龍玉切,音錄。《說文》帛靑黃色也。《釋名》綠,瀏也。荆泉之水於上視之,瀏然綠色,此似之也。《詩·邶風》綠兮衣兮。《博》綠,閒色。又《詩·衞風》綠竹猗猗。《傳》綠,王芻也。《釋文》爾雅作菉。
【珠楼】。唐于濆《宫怨》诗:“临江起珠楼,不卖文君酒。”元杨梓《豫让吞炭》第三折:“更将玉殿珠楼、片瓦根椽直教火焚了罢。”清纳兰性德《柳枝词》:“软风吹雪带微香,曾向珠楼扫鈿床。”
【下】1. 位置在低处的,与“上”相对:~层。~款。 2. 等级低的:~级。~品。~乘(佛教用语,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平庸境界或下品)。~里巴人(泛指通俗的普及的文学艺术,常与“阳春白雪”对举)。 3. 方面,方位:两~都同意。 4. 次序或时间在后的:~卷。~次。~限。 5. 由高处往低处,降落:~山。~车。~马。~达。 6. 使降落:~半旗。~棋。 7. 进入:~海。 8. 投送:~书。 9. 到规定时间结束日常工作或学习:~班。~课。 10. 谦辞:在~。~官。 11. 颁布:~令。
【下】〔古文〕丅《廣韻》胡雅切《集韻》《韻會》《正韻》亥雅切,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又《說文》底也。《玉篇》後也。又賤也。又《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又《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又《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又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又《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
【花】1. 植物的繁殖器官,典型的由“花托”、“花萼”、“花冠”、“雌蕊群”和“雄蕊群”组成,有各种形状和颜色,一般长得很美丽,有的有香味,凋谢后结成果实。 2. 供观赏的植物:~木。~草。~匠。~事(游春看花等事)。 3. 形状像花的东西:雪~。浪~。钢~。火~。棉~(棉的絮亦称花)。礼~(烟火)。挂~(指战斗中受伤)。 4. 用花装饰的:~圈(quān )。~篮。~灯。~车。 5. 具有条纹或图形的,不只一种颜色的:~样。~边。~~绿绿。印~。 6. 指“痘”:天~(一种急性传染病)。 7. 混
【花】〔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 《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鄭氏曰:,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满】1. 全部充实,没有余地:~足。~意。充~。饱~。美~。~腔热血。琳琅~目。~载而归。 2. 到了一定的限度:~员。~月。不~周岁。 3. 骄傲,不虚心:自~。志得意~。 4. 十分,全:~世界(到处)。~堂灌。~天飞。~园春色。 5. 使满,斟酒:~上一杯酒。 6. 中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等省和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族。~文。~汉全席。 7. 姓。
【满】〔古文〕《唐韻》《正韻》莫旱切《集韻》母伴切,音懣。《說文》盈溢也。《書·大禹謨》不自滿假。《傳》滿謂盈實。《正義》滿以器喩,故爲盈實。《管子·霸言篇》地大而不爲,命曰土滿。人衆而不理,命曰人滿。兵威而不止,命曰武滿。又姓,晉滿奮。又《集韻》莫困切,音悶。同懣。《說文》煩也。或省作滿。《前漢·霍光傳》憂滿不食。又《韻補》叶美辨切,音免。《蘇軾詩》南都從事亦學道,不恤枯腸誇腦滿。問羊他日到金華,應時相將遊閬苑。又、満、。
【园】1. 种植果蔬花木的地方:~子。~丁。~艺。~圃。 2. 原指别墅游息之所,现指供人游玩、娱乐的公共场所:圆明~。公~。 3. 旧指历代帝王以及亲王、妃嫔、公主之墓:~庙(帝王墓地所建之宗庙)。~陵(帝王的墓地)。
【园】《唐韻》五丸切《集韻》《正韻》五官切,音岏。與刓同。《正韻》圭角泯鑠也。《莊子·齊物論》五者园而幾向方矣。 《集韻》同團。或作抏。(園)《唐韻》羽元切《集韻》于元切,音袁。《說文》所以樹果也。《初學記》有藩曰園。《易·賁卦》賁于丘園,束帛戔戔。《詩·鄭風》將仲子兮,無踰我園。《註》園者,圃之樊,其內可樹木也。又《周禮·地官·載師》以場圃任園地。《註》圃,種果蓏之屬。季秋,於其中爲場。樊圃謂之園,任者取正於是也。《又》園廛二十而一。《註》廛無穀,園少利,故僅二十而稅一也。又歷代帝王陵寢曰園。漢制,園陵有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