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一先
平仄:平 平 平 平 平
拼音: méng sú zhēng xiāng|xiàng xiān
【氓俗】民俗。南朝齐王融《永明九年策秀才文》之三:“自氓俗浇弛,法令滋彰。”氓,一本作“萌”。南朝梁陆云公《太伯碑》:“夫至仁至德,垂风垂化。内修训范,外陶氓俗。”宋梅尧臣《和王仲仪咏瘿二十韵》:“氓俗虽丑乖,教令日修整。”明唐顺之《吴氏墓记》:“且夫公卿大夫,修仁义,躬教化,以导氓俗。”
【争】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2. 力求实现:~取。~气。~胜。 3.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争】〔古文〕《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音箏。《說文》引也。从。《徐鉉曰》音曳。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玉篇》諫也。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漢典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 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
【相】1. 交互,行为动作由双方来:互~。~等。~同。~识。~传(chuán )。~符。~继。~间(jiàn )。~形见绌。~得益彰(两者互相配合,更加显出双方的长处)。 2. 动作由一方来而有一定对象的:~信。~烦。~问。 3. 亲自看(是否中意):~亲。~中(zhòng)。 4. 姓。 | 1. 容貌,样子:~貌。照~。凶~。可怜~。 2. 物体的外观:月~。金~。 3. 察看,判断:~面。~术(指观察相貌,预言命运好坏的方术)。 4. 辅助,亦指辅佐的人,古代特指最高的官:辅~。宰~。首~。
【相】《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說文》省視也。又《廣韻》共也。《正韻》交相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公羊傳·桓三年》胥命者何,相命也。《註》胥,相也。相與胥音別義通。又質也。《詩·大雅》追琢其章,金玉其相。又相思,木名。《左思·吳都賦》相思之樹。《註》大樹也。東冶有之。又《唐韻》《正韻》息亮切,襄去聲。《爾雅·釋詁》視也。《左傳·隱十一年》相時而動。又《集韻》助也。《易·泰卦》輔相天地之宜。《書·立政》用勱相我國家。又《爾雅·釋詁》導也。又勴也。《註》謂贊勉。《疏》鄉飲酒云:
【先】1. 时间在前的,次序在前的,与“后”相对:~前。~期。原~。~驱。~河(中国古代帝王先祭黄河,后祭海,以河为海的本源,后称倡导在先的事物)。~觉(jué)。~见之明。~发制人。 2. 家族或民族的较早的一代或几代:~人。~世(祖先)。~民。 3. 对死去的人的尊称:~祖。~父。~哲(指已去世的有才德的思想家)。~烈。~贤。 4. 姓。 典
【先】《唐韻》《正韻》蘇前切《集韻》《韻會》蕭前切,霰平聲。《說文》先,前進也。从人之。《徐曰》之,往也,往在人上也。一曰始也,故也。《玉篇》前也,早也。《孝經·感應章》必有先也。《老子·道德經》象帝之先。又祖父已歾曰先。《司馬遷·報任安書》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又姓。《韻會》晉有先軫。又《韻會》凡在前者謂之先,則平聲。先而導前與當後而先之,則去聲。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先見切,音霰。《增韻》先之也。《正韻》相導前後曰先後。《周禮·夏官·大司馬》以先愷樂,獻于社。《註》先猶導也。《史記·酈食其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