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仄 平
拼音: 2|4 mìng qiú suǒ nán
【没】1. 无:~有。~用。~关系。~词儿。~精打采。~心~肺。 2. 不曾,未:~有来过。 3. 不够,不如:汽车~飞机快。 | 1. 隐在水中:沉~。~顶之灾。 2. 隐藏,消失:埋~。~落。 3. 漫过,高过:水~了头顶。淹~。 4. 财物收归公有或被私人侵吞:~收。抄~。 5. 终,尽:~世。~齿不忘。 6. 同“殁”。 典
【没】〔古文〕歿歾《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莫勃切,音歿。《說文》沈也。又盡也。《詩·小雅》曷其沒矣。《傳》沒,盡也。《疏》言不可盡服也。又過也。《禮·坊記》君子不以美沒禮。《疏》沒,過也。不可以財物豐多,華美其事,沒過於禮。又貪也。《晉語》不沒爲後。又乾沒。《史記·酷吏傳》張湯始爲小吏乾沒。《註》如淳曰:得利爲乾,失利爲沒。正義曰:乾沒,謂無潤澤而取他人也。又曰:陽浮慕爲乾,心內不合爲沒。又水名。《山海經》太水東南流,注于沒水。《水經注》作役水。又《孫雞林類事》高麗方言,謂水曰沒,井曰烏沒,熟水曰泥根沒
【命】1. 动植物的生活能力:生~。救~。逃~。拼~。~脉。性~。相依为~。 2. 迷信认为生来就注定的贫富、寿数等:天~。~相(xiàng )。~运(a.迷信指生死、贫富和一切遭遇;b.喻发展变化的趋向,如“人民一定能掌握自己的~~”)。 3. 上级对下级的指示:奉~。遵~。~令。使~。 4. 给予(名称等):~名。~题。~意。 5. 指派,使用:~官。
【命】《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鳴去聲。《説文》使也。《書·堯典》乃命羲和。又《玉篇》敎令也。《書·大禹謨》文命敷于四海。《傳》言其外布文德敎命。《說命》王言惟作命。《易·泰卦》自邑告命。《增韻》大曰命,小曰令。上出爲命,下稟爲令。又《爾雅·釋詁》命,告也。又《易·乾卦》各正性命。《疏》命者,人所稟受。《說卦》窮理盡性,以至于命。《註》命者,生之極。《左傳·成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以定命也。《疏》命雖受之天地,短長有本,順理則壽考,逆理則夭折,是以有動作禮義威
【求】1. 设法得到:~生。~成。~知。~索。~证(寻求证据,求得证实)。~实(讲求实际)。~同存异。~全责备。~贤若渴。实事~是。 2. 恳请,乞助:~人。~告。~乞。~医。~教。~助。 3. 需要:需~。供过于~。
【求】《唐韻》巨鳩切《集韻》《韻會》渠尤切,音裘。《說文》索也。《增韻》覓也,乞也。《易·乾卦》同氣相求。《詩·大雅》世德作求。又招來也。《禮·學記》發慮憲,求善良。又等也。《書·康誥》用康乂民作求。《傳》求,等也。言爲等匹於商先王也。又山水名。《山海經》歷石山東南一百里曰求山。求水出于其上,潛于其下。又姓。《三輔決錄》漢有求仲。又與裘通。《說文》裘字,古省作求。又與球通。《柳宗元·饗軍堂記》琉球作流求。又《集韻》恭于切,音拘。與蛷同。肌蛷,蟲名。或省作求。又《韻補》叶渠之切,音奇。《班昭·東征賦》貴賤貧富不可
【所难】到(的事)。汉潘勗《册魏公九锡文》:“君研其明哲,思帝所难,官才任贤,羣善必举。”晋陆机《汉高祖功臣颂》:“实惟太尉,刘宗以安,挟功震主,自古所难。”此指难以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