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八未
平仄: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yǒu|yòu 1 qì míng qín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有】〔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
【真】1. 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与“假”、“伪”相对:~诚。~谛。~挚。~心。逼~。认~。~才实学。~知灼见。 2. 确实,的确:~好。~正。~切。 3. 清楚,显明:看得~。咬字很~。 4. 本性,本原:纯~。天~。 5. 人的肖像:传(chuán )~。写~。 6. 汉字的楷书:~字。~书。~草隶篆。 7. 姓。
【真】同眞。俗字。
【气】1. 没有一定的形状、体积,能自由散布的物体:~体。 2. 呼吸:没~了。~厥。~促。~息。一~呵成。 3. 自然界寒、暧、阴、晴等现象:~候。~温。~象。 4. 鼻子闻到的味:~味。臭~。 5. 人的精神状态:~概。~节。~魄。~派。~馁。 6. 怒,或使人发怒:不要~我了。~恼。~盛(shèng )。忍~吞声。 7. 欺压:受~。 8. 中医指能使人体器官发挥机能的动力:~功。~血。~虚。 9. 中医指某种症象:痰~。湿~。 10. 景象:和~。~氛。~韵(文章或书法绘画的意境或韵味
【气】《唐韻》去旣切《集韻》丘旣切,音炁。《說文》雲气也。象形。一曰息也。或作氣、炁。又與人物也。今作乞。又《玉篇》去乙切《廣韻》去訖切《集韻》《類篇》欺訖切,音乞。《博雅》求也。一曰取也。或省文作乞。《徐官·古今印史》氣,小篆本作气。氣爲火所化,其出必炎上,故象炎上之形。凡求乞者必於上,因借爲求乞字。气、乞本同一字也。後世隷楷以二字易混,乃省一筆以別之。又《六書正譌》气,俗用氣,乃稟氣之氣。雲气必用气。○按天地人物之氣雖別,而气、氣字義實同,分屬則泥矣,《正譌》之說非是。(氣)〔古文〕《唐韻》去旣切《集韻》《
【鸣琴】非子·说林下》:“文子曰:‘吾尝好音,此人遗我鸣琴;吾好珮,此人遗我玉环。’”晋陆机《拟东城一何高》诗:“闲夜抚鸣琴,惠音清且悲。”唐柳宗元《李西川荐琴石》诗:“远师騶忌鼓鸣琴,去和《南风》愜舜心。”2.弹琴。唐高适《登子贱琴堂赋诗》之一:“宓子昔为政,鸣琴登此臺。”唐黄滔《湘中赠张逸人》诗:“鸣琴坐见燕鸿没,曳履吟忘野逕赊。”宋周密《齐东野语·作邑启事》:“鸣琴堂上,将貽不治事之讥;投巫水中,必得擅杀人之罪。”3.《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后因用“鸣琴”称颂地方官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