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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庭转制浑无事——宫词百首

韵脚:去七志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平 仄

拼音: míng tíng zhuǎn|zhuàn|zhuǎi zhì hún wú shì

明庭转制浑无事释义

【明庭】帝王祭祀神灵之地。南朝齐谢朓《鼓吹曲·钧天曲》:“已庆明庭乐,谁想南风弹。”北周庾信《周五声调曲·徵调曲三》:“众仙就朝于瑶水,羣帝受享於明庭。”参见“明廷”。2.圣明的朝廷。唐杜牧《雪中书怀》诗:“明庭开广敞,才儁受羈维。”宋文天祥《正气歌》:“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清李渔《玉搔头·得实》:“娘行休洒伤时泪,真共假,向明庭质对。”

【转】1. 迁徙;流亡:老弱~乎沟壑。  2. 不直接的,中间再经过别人或别的地方:~送。~达。~发。~运。周~。  3. 改换方向:~弯。向左~。  4. 改变位置:~移。  5. 改变形势、情况:~败为胜。天气~睛。病情好~。 | 1. 旋转:车轮飞~。  2. 使旋转:~动地球仪。  3. 围绕着一个中心运动:越陷越深绕着太阳~。  4. 量词,旋转一圈为一转:绕了几十~。  5. 量词,古代勋位每升一级称“一转”:“策勋十二~,赏赐百千强。” | ◎ [转文]指说话或写文章时有意不用通俗易懂的词句,而使

【转】《廣韻》《集韻》《韻會》陟兗切《正韻》止兗切,專上聲。《說文》轉運也。《前漢·韓安國傳》轉粟輓輸以爲之備。又《廣韻》動也,旋也。《詩·周南》輾轉反側。《註》輾者轉之半,轉者輾之周。又《韻會》軫轉,無窮也。《揚子·太經》軫轉其道。又《廣韻》知戀切《集韻》《韻會》《正韻》株戀切,專去聲。凡物自轉則上聲,以力轉物則去聲。又車上衣裝曰轉。《左傳·襄二十四年》踞轉而鼓琴。

【制】1. 规定:因地~宜。~定。~式。~宪。  2. 限定,约束,管束:~止。~裁。专~。~约。抵~。节~。~动。~海权。  3. 法规,制度:民主集中~。公有~。  4. 依照规定的标准做的:~钱(中国明、清两代称本朝的铜钱)。~服。  5. 古代帝王的命令:~诰。  6. 古代父母死亡守丧;守~。  7. 造,作:~造。~做。~品。~图。~革。~版。如法炮(páo )~。

【制】〔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征例切,音製。《說文》裁也。又《增韻》正也,御也,檢也,造也。又《廣韻》禁制也。又《前漢·高帝紀》太后臨朝稱制。《註》師古曰:天子之言曰制書,謂爲制度之命也。又成法曰制。《左傳·隱元年》今京不度,非制也。又《禮·曲禮》士死制。《註》制謂君命,士受命致死也。又《禮·禮器》大廟之內敬矣,君親制祭。《註》朝踐進血之時,君自斷制牲肝,洗于鬱鬯,祭神于室也。又邑名。《左傳·隱元年》制,巖邑也。又叶音哲。《崔駰·達旨》隂陽始分,天地初制。皇綱云敘,帝紀乃設。又《韻會》浙或作制。

【浑】1. 水不清,污浊:~水摸鱼。~浊。  2. 骂人糊涂,不明事理:~人。~话。~蛋。~~噩噩。  3. 全,满:~身。~然。  4. 天然的,淳朴的:~古。~朴。~厚。  5. 简直:“白头搔更短,~欲不胜簪。”  6. 姓。

【浑】《唐韻》戸昆切《集韻》《韻會》《正韻》胡昆切,音魂。《說文》混流聲。《枚乗·七發》沌沌渾渾。《註》渾渾,波相隨貌。又洿下貌。又濁也。《老子·道德經》渾兮其若濁。又大也。《班固·幽通賦》渾元運物。又肧渾,言如肧胎之渾然也。《郭璞·江賦》類肧渾之未凝。又齊同也。《孫綽·天台賦》渾萬象以冥觀。又《集韻》戸袞切,音溷。豐流也。一曰雜流。《前漢·劉向傳》賢不肖渾淆。又《揚子·方言》渾,盛也。《註》們渾,肥滿也。又《爾雅·釋詁》渾,墜也。《註》水落貌。又姓。《左傳》鄭大夫渾罕。又古本切,音袞。與滾同。大水流貌。《荀子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事】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2.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3. 职业: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  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  7. 服侍:~父母。

【事】〔古文〕叓《唐韻》鉏吏切《集韻》《韻會》仕吏切,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又《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又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又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又《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又叶詩紙切,音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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