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四十六徑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mìng tún|zhūn fēn|fèn yǐ dìng
【命】1. 动植物的生活能力:生~。救~。逃~。拼~。~脉。性~。相依为~。 2. 迷信认为生来就注定的贫富、寿数等:天~。~相(xiàng )。~运(a.迷信指生死、贫富和一切遭遇;b.喻发展变化的趋向,如“人民一定能掌握自己的~~”)。 3. 上级对下级的指示:奉~。遵~。~令。使~。 4. 给予(名称等):~名。~题。~意。 5. 指派,使用:~官。
【命】《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鳴去聲。《説文》使也。《書·堯典》乃命羲和。又《玉篇》敎令也。《書·大禹謨》文命敷于四海。《傳》言其外布文德敎命。《說命》王言惟作命。《易·泰卦》自邑告命。《增韻》大曰命,小曰令。上出爲命,下稟爲令。又《爾雅·釋詁》命,告也。又《易·乾卦》各正性命。《疏》命者,人所稟受。《說卦》窮理盡性,以至于命。《註》命者,生之極。《左傳·成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以定命也。《疏》命雖受之天地,短長有本,順理則壽考,逆理則夭折,是以有動作禮義威
【屯】1. 聚集,储存:~粮。~积。~聚。 2. 驻军防守:~兵。~垦。~田(驻军开垦田地)。 3. 村庄:皇姑~。~子(村庄)。 | ◎ 困难:~蹇(不顺利,艰难困苦)。
【屯】《集韻》《韻會》株倫切,音肫。《說文》難也。象艸木之初生,屯然而難。从屮貫一。一,地也,尾曲。《玉篇》萬物始生也。又《廣韻》厚也。《易·屯卦》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又屯邅,難行不進貌。《易·屯卦》屯如邅如。別作迍。又《增韻》吝也。《易·屯卦》屯其膏。又《廣韻》《集韻》徒渾切《正韻》徒孫切,音豚。聚也,勒兵而守曰屯。《前漢·趙充國傳》分屯要害。又兵耕曰屯田。《周禮·冬官》有屯部,今曰屯田司。又姓,三國蜀漢法部尚書屯度。又屯留,縣名,在上黨。又《集韻》徒困切,音頓。亦姓。《風俗通》混屯,太昊之良佐,子孫因以爲氏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已】1. 止,罢了:学不可以~。死而后~。 2. 表示过去:~经。事~至此。~往。业~。 3.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忽不见。 4. 太,过:不为~甚。 5. 古同“以”。
【已】《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又《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又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又《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又《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又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
【定】1. 不动的,不变的:~额。~价。~律。~论。~期。~型。~义。~都(dū)。~稿。~数(shù)(a.规定数额;b.指天命;c.规定的数额)。断~。规~。鉴~。 2. 使不变动:~案。~罪。决~。确~。 3. 平安,平靖(多指局势):大局已~。 4. 镇静,安稳(多指情绪):心神不~。 5. 确凿,必然的:必~。镇~。 6. 预先约妥:~计。~情。~货。~做。 7. 姓。
【定】〔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徑切,庭去聲。《說文》安也。《增韻》靜也,正也,凝也,決也。《易·說卦》天地定位。《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禹貢》震澤底定。又《禮·王制》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註》謂各署其所長也。又止也。《書·洛誥》公定,予往已。《註》成王欲周公止洛,自歸往宗周也。又《儀禮·鄕飮酒禮》羹定。《註》定猶熟也。《疏》熟卽止,故以定言之。又《諡法》純行不差,安民法古,曰定。又州名。漢中山郡,唐改定州,以安定天下爲名。又丘名。《爾雅·釋丘》左澤曰定。又《廣韻》《集韻》
这种言辞简练而朴实的风格与鲁迅先生的作品相似,使人对生命的渺小与宿命感有着更深刻的感触。
其次,用词方面,取“命屯分已定”,屯有屯粮之意,言不及居者无忧,意境完美诠释了人生的不同,命中早已注定,不由人类自主决定。
再者,意境深远,读罢使人浸憔淋漓,出师未捷身先死,屯田穷卒尔何之,这种上下求索的无奈之态,完美地揭示了命运所带来的力不由己。
“命屯分已定”这句诗,着实让人不禁琢磨其深意。首先,从韵律上说,朴实而富有韵律感的平仄转换,让读者领略到一种古朴而庄重的节奏感,仿佛隐喻着人生的多变与必然。
总体来说,这首诗以其精湛的艺术表现力,向人们展示了存在主义的冷峻与人生的最终归宿。
这句诗来之宋代,用字淳朴,寥寥数语却寄寓了深刻的哲理。"命屯分已定"暗示人生的命运早已注定,不论如何努力与抗争,最终都无法改变。这种无可奈何之感通过简洁的语言与平淡的韵律展现出来,给人一种沉重而无力的情绪。
此外,诗中的“屯”字,正好“鹿虔扆里”同音,有如隐晦的暗示,悄然点出了中国命运的发展轨迹和这句诗女命运的因果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