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命与其国相同列——

韵脚:上平十虞

平仄:仄 平 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guó mìng liè yǔ qí xiāng tóng

命与其国相同列释义

【国】1.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家。~土。~体(a.国家的性质;b.国家的体面)。~号。~度(指国家)。~策。~情。~法。~力。~防。~威。~宝(a.国家的宝物;b.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格。~魂。~是(国家大计,如“共商~~”)。  2. 特指中国的:~产。~货。~粹。~乐(yuè ㄩㄝˋ)。~药。  3. 姓。

【国】〔古文〕囗囶圀《唐韻》古或切《集韻》骨或切,觥入聲。《說文》邦也。《周禮·夏官·量人》掌建國之法,以分國爲九州。又《冬官·考工記》匠人營國,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涂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禮·王制》五國以爲屬,十國以爲連,二十國以爲卒,二百一十國以爲州。《孟子》大國,地方百里,次國,地方七十里,小國,地方五十里。又《周禮·地官·掌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註》山國多山者,土國平地也,澤國多水者。又滅人之國曰勝國。《左傳註》勝國者,絕其社稷,有其土地也。又九州之外曰外國。亦曰絕國。《後

【命】1. 动植物的生活能力:生~。救~。逃~。拼~。~脉。性~。相依为~。  2. 迷信认为生来就注定的贫富、寿数等:天~。~相(xiàng )。~运(a.迷信指生死、贫富和一切遭遇;b.喻发展变化的趋向,如“人民一定能掌握自己的~~”)。  3. 上级对下级的指示:奉~。遵~。~令。使~。  4. 给予(名称等):~名。~题。~意。  5. 指派,使用:~官。

【命】《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鳴去聲。《説文》使也。《書·堯典》乃命羲和。又《玉篇》敎令也。《書·大禹謨》文命敷于四海。《傳》言其外布文德敎命。《說命》王言惟作命。《易·泰卦》自邑告命。《增韻》大曰命,小曰令。上出爲命,下稟爲令。又《爾雅·釋詁》命,告也。又《易·乾卦》各正性命。《疏》命者,人所稟受。《說卦》窮理盡性,以至于命。《註》命者,生之極。《左傳·成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以定命也。《疏》命雖受之天地,短長有本,順理則壽考,逆理則夭折,是以有動作禮義威

【列】1. 排成的行:罗~。行(háng )~。队~。~岛。  2. 众多,各:~位。~强。~传(zhuàn )。  3. 摆出:~举。  4. 安排到某类事务之中:~席。  5. 量词,用于成行列的事物:一~火车。  6. 类:不在此~。  7. 姓。  8. 古同“烈”,强烈,猛然。  9. 古同“裂”,分裂。

【列】《唐韻》《正韻》良薛切《集韻》《韻會》力櫱切,音裂。《說文》分解也。《廣韻》行次也,位序也。《前漢·韋玄成傳》恤我九列。《註》九卿之位。《顏延之·曲水詩序》婆娑于九列。又軍伍。《左傳·僖二十二年》不鼓不成列。又布也,也。《班固·西都賦》陛戟百重,周廬千列。又《周禮·地官·稻人》以列舍水。《註》列者,其町畦,必使平垣,則水可止舍也。又姓。《廣韻》鄭有列禦。又《集韻》力制切,音例。比也。

【与其】◎与其yǔqí[ratherthan]在比较两件事的利害得失而决定取舍时,表示放弃或不赞成的一面与其在这里等他,毋宁去找他更好

【与其】连词。在比较两件事或两种情况的利害得失而表示有所取舍时,“与其”用在舍弃的一面。《书·大禹谟》:“与其杀不辜,寧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楚辞·九辩》:“与其无义而有名兮,寧穷处而守高。”唐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与其有誉於前,孰若无毁於其后;与其有乐於身,孰若无忧於其心。”《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八回:“有了钱,与其这样化的吃力不讨好,我倒不如拿来孝敬点给叔公了。”曹禺《雷雨》第四幕:“你错了,与其说我怕你,不如说我怕我自己。”

【相同】iāngtóng[identical;thesame;alike]彼此无差异

【相同】异。唐刘知几《史通·列传》:“又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述者多方,有时而异耳。”明李贽《答邓石阳书》:“世间种种皆衣与饭类耳,故举衣与饭而世间种种自然在其中;非衣饭之外更有所谓种种絶与百姓不相同者也。”清孙枝蔚《题吴宾贤处士陋轩》诗:“莫言英俊少,楚屈宅相同。”如:大致相同;前后相同。

命与其国相同列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