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wú zhàn fù wú sī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战】1. 打仗:~争。~机。~绩。~略。~术。~国(我国历史上的一个时代)。 2. 泛指争斗,比高下:论~。争~。 3. 发抖:~抖。寒~。胆~心惊。 4. 姓。 典
【战】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之膳切,旃去聲。《說文》也。《左傳·莊十一年》皆曰戰。又懼也。《書·仲虺之誥》小大戰戰。又姓。漢戰兢,明戰愼。
【复】1. 回去,返:反~。往~。 2. 回答,回报:~命。~信。~仇。 3. 还原,使如前:~旧。~婚。~职。光~。~辟。 4. 再,重来:~习。~诊。~审。~现。~议。 5. 许多的,不是单一的:重(chóng)~。繁~。~杂。~姓。
【复】〔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房六切,音伏。《說文》往來也。《廣韻》返也。《書·舜典》如五器卒乃復。《傳》復,還也。《詩·小雅》言歸思復。又《韻會》答也。《書·說命》說復于王。又《韻會》白也。《禮·曲禮》願有復也。又《韻會》反命也。《周禮·天官》諸臣之復。《註》復,報也,反也。《疏》謂羣臣受王命,使臣行之訖,反報於王也。又招魂曰復。《禮·檀弓》復盡愛之道也。《註》復謂招魂,庶幾其精氣之反。又興復。《諸葛亮·出師表》興復漢室,還於舊都。又姓。《正字通》元有復見心。又州名。《隋書·地理志》後周置復州
【无私】私wúsī(1)[selflessness;disinterested;inselfish]∶不只是顾自己的利益无私奉献(2)[unselfishness]∶没有私心典
【无私】没有偏心;不自私。《左传·成公九年》:“乐操土风,不忘旧也。称大子,抑无私也。”清张锡祚《月蚀诗》:“吾闻皇天无私泰阶平,二纪五纬谁相争。”艾青《在浪尖上》诗:“活着的时候越无私,人民的怀念也最永恒。”典